專法不代表一定是歧視或不平權同性戀不應被歧視但也不應鼓勵,故我希望他們成家前可以去看醫生,看醫生能不能將後天同性戀加以挽回,如不能挽回就只能祝福他(她)們囉恩 我反對同性戀收養兒女,除非同性戀家庭出身的小孩成為同性戀的機率比一般家庭低或相等才可以開放立法本來就該審慎考慮,立了不好的法付出得代價比付給立委的車馬費大太多了,請不要短視近利,目前其他國家大多也是立專法.gilin wrote:首先,大家都同意同...(恕刪)
wndforce wrote:要是真的修民法,六等親限制跟性忠貞的相關條文可能會被砍掉吧 意思是同志享權利 卻不用盡義務,請問砍掉的話,我們異性戀豈不也跟著不用遵守六等親結婚跟性忠貞的義務?這樣豈不是因為同志而天下大亂,據說,教人誨淫誨盜的人,下輩子會變成種公,種豬之類的...
Audrey103 wrote:請問砍掉的話,我們異性戀豈不也跟著不用遵守六等親結婚跟性忠貞的義務?這樣豈不是因為同志而天下大亂,據說,教人誨淫誨盜的人,下輩子會變成種公,種豬之類的...) 會砍掉六等親限制的依據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