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anjean wrote:
同性婚姻有減稅嗎?...(恕刪)
上帝給人有自由意志的權利去選擇你的宗教信仰及伴侶,
法律及道德甚至是天性告訴我們一男一女才可以合組家庭,
並繁衍後代.
但人類的演進變得同性也要從異常變成正常,
也想獲得所有應得的權益及好處.
好比色盲的人一樣,就是覺得紅燈要把它看成綠燈,
還要求別人尊重並接受他所謂的人權,
要大家一起闖紅燈,到最後紅綠燈有什麼意義?
從客觀的事實認定改變成主觀意識,
只要自己認定自己的性別是什麼想去愛什麼性別的人,
都不受限制,這樣難道就不會害到別人嗎?
最簡單一件事,上廁所的行為好了,
一個外表是男生的人,認為自己是女生,
所以他要去女廁上廁所,照同性戀的要求,
其他女生是不可拒絕的,
如果那些女生是你的女友或是你的小孩,
你們放心嗎?到底是不是色狼還是同性戀你們分得出來嗎?
不要再說同性結婚不關你的事,
這件事關係大了,不要再把同性戀這件事當做文明的進步,
而是要導正要尊重同性戀者的存在,
但不能無限上網到所有正常人的權利他們都要共享,
這樣就不是所謂的公平與正義,而是任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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