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個單身的異性戀(然後非常確定自己不會喜歡男人.....如果一輩子把不到妹,那我寧願光棍也不要跟男的來往)我覺得這方面的教育主要還是要看父母用的是甚麼詞我個人是覺得"只要不嘗試掰彎我,然後各方面都很正常,那他們喜歡誰我管不著"我媽則覺得"有病就要治"...所以通常聊到這話題我也會附和她至於我未來打算如何教我的小孩(如果有得話),我想我大概會這樣教:兩個能過互相照應和相處的人,在一起是很正常的(就輕描淡寫的把這事帶過(主要在建立起一種"不要隨便因為某些因素就批評或潮笑一個人"的觀念....基本上就是降低我的小孩霸凌人的機率,和被霸凌的心態調整技術),然後再隨著他的成長逐步教他分辨不同的愛是差在哪總之先求建立起不能隨便不尊重他人的基本原則,剩下的在慢慢來因為小孩確實之會懂"能作"跟"不能作"的差別,所以先不建立愛情方面的能作與不能作,而是先建立對人處事的能作與不能作,然後再以年齡增長漸漸補足愛情方面的能作不能作也就是不要一開始就嘗試去解釋為何那會合法,而是等稍微大點,不再只會分"能作"與"不能作",而是會去思考比較不同時,再來帶出這個議題可能比較好最後,講真的,就算開放,異性戀也不會變同性戀的啦開放之後也許短期內出櫃人數會爆增,但這就像美國加州當初開放無錯離婚(No-fault divorce,也就不需要一方有錯才能離的那種)時,離婚率飆高一樣。只是長期壓抑(早有傾向,但受社會壓抑)的能量釋放而已。過了哪一波之後就只會不斷下降,直到某個偏低而穩定持平的狀態了
同性戀是本來就存在的東西你不知道怎麼教小孩是你本來就在逃避同性戀這個事實我喜歡的異性這件事情不會因同性戀的存在而改變就像是他們喜歡同性戀這件事情也不會因為異性戀而有所改變互相尊重才是重點跟你怎麼教小孩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
1. 不認同同性戀2. 認同也同意同婚,不同意修改民法3. 認同同婚,也認同修改民法4. 認同修改民法,當然也就同意納入教育問問自己是哪一種人吧,不要搞得好像都混在一起,也不要隨旁人起舞。很多人認為就算自己是第3、4種,因為自己不是,也事不關己(除非同性戀是100%天生的)。但是身為父母的,試問自己可以接受自己的兒子娶個男生?甚至未來結婚後跟你同住一個屋簷下?如果不能接受的話,那還不就是第1種人而已。
其實這個問題若有接觸佛教的書籍並不難懂:1.人類的演化是從同性發展到異性(光音天)2.異性出現後才開始有男女情慾3.問題在每個人都曾經轉世過男或女(所以有些人怕被誘發出來,因為傳統價值是鄙視的)4.現在是魔掌管的時代(所謂魔就是淫欲的化身,而佛是無欲的代表)5.所以按照這趨勢:現在是同性節婚,接下來就是母子結婚父女結婚,再接下來就是人與動物結婚,以致到無所不淫的程度,這樣才叫魔的時代。6.所以唯有父母有正知正見才有辦法了路過
民法未修改之前國中小高中 其實已經開始在教性別多元化 只是多數家長忙於工作 很少去注意學校到底教了什麼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大多數的人是在國中才開始上14/15章 而且講得很粗淺 甚至對於情與愛沒有多做闡述如果目前有對孩子的教育比較深入了解的應該知道 某團體已把同性戀內容納入教材 甚至對只有國小年紀就開始教導 只要有愛就可以在一起 甚至可以有親密接觸萬一懷孕了 甚至還可以墮胎等...。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在國小男生 女生 都還未發育 甚至對性還在探索的時候 就直接告訴孩童 你可以愛男生 也可以愛女生基本上,上述教材原本老師可以選擇教授與否,但民法只要通過修法,難保同運以法逼迫學校,不然就是(歧視)這難道不是很荒謬的事嗎!?這已經不只是兩情相愛的同性戀能不能合法結婚的問題了,而是社會婚姻定義被重新詮釋以及子女教育的問題這樣是否適合,就讓版上身為父母各位自行評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