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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最新民調:挺同反同勢均力敵,40歲以下挺同居多

不是很重要,那為啥麼急著全面修法?領養問題不牽扯到第三人嗎?修民法不牽扯到其他人嗎?專法不行嗎?贊成的是在急什麼?
我沒100%反對,但可用專法,領養問題需多思考溝通,為啥麼一些簡單的訴求,贊成人可以堅持到底,把反對聲音通通打成不尊重人權,落後,反改革象徵...還有的就說反對是泛藍,反對是基督教,這些言論看了就令人厭惡!
alsia wrote:
很奇怪,明明就人家家庭的事情
一堆恐同是在反什麼

根本一點都不重要的事情也可以吵半天
如果真的認為多數人都贊同,那就辦公投啊
反正DPP國會有壓倒性的席次,國會發起的門檻DPP輕鬆就能達成
如果那樣多

趕緊公投投一投不就清楚了嗎?
其實平權議題,說到底就是一個尊重。
以此議題做民調?得到的答案會是什麼.......就是現在看到的數據。
但,我想真正了解,認同,甚至是可以(自己接受)的社會群眾應該沒這麼多。台灣也好,世界各地也好,問卷調查這一類議題,一定都會問得到(類認同,相挺)的答案。
因為,多數人都採取尊重的態度,觀點去看待為多
尊重就等同是認同?我認為絕大多數未必是如此!
至少目前的社會仍是這樣的觀念佔主流。

不反對同志,也不排斥有這樣的親友就在週遭,當然也不會用過度異樣眼光看待他(她)們,這是普遍成熟社會已具有的尊重,當然台灣亦然!

我要說的是民調有盲點,當前民調所看到的數據,應有相當程度是(表達尊重)的意見在其中,但被放入(挺)同意的意見,這是我的觀察及看法!

對於此議題如何立法修法,我沒意見。但我呼籲網友們,能集結意見給朝野政黨人士,甚至是施壓呼籲政府研議修法 (1)提高酒駕刑責 (2)修法關於業務過失致死刑責(維冠事件),這些加重刑責的必要,對社會安定上也是很重要的議題。

DeNASTARS wrote:
其實平權議題,說到底就是一個尊重


其實從國民黨的民調中

51.7%贊成修改法律讓同性戀也可以結婚, 63.3%反對修民法,
就可以知道多數人的想法是 你要結婚可以,我管不著,但是不要給我動民法
「如果我們要去看待真正的法律,我們就要接受,我們眼前神聖的民法,它就是應該要被觸碰、被挑戰,應該要常常像道德一樣,被我們拿來修繕,它不是高高在上舉的旗幟,也不是我們可以拿著匾額砸破別人的頭,只因為我們傳統文化道德去定義別人。」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或習慣,因法律而直接或間接產生力量,這是我們對法律的期待。」

「不管它是在價值上面需要我們的肯定,它也需要我們每一代重新定義或重新豐富它,而法律的功能,既然也有服務每一個人生存的條件或生活的品質或生活的狀態,那我們要法律這個工具,永遠跟著文化還有現象一起承受這樣的痛苦,但要變成一個更銳利的工具,讓每一個人都可以充足使用。」

#張懸
為何不廢除婚姻

人類的靈魂已經被法律的婚姻所束縛住了!!

廢除婚姻可以如投擲阿克西斯一般,強制讓人類進化成新人類

不再受婚姻所左右,自由自在地享受愛情
講了很多熱血澎湃的精神喊話,但本質裏論述內容貧乏
這不過是突顯了現代的公共議題多半是以這些詞藻華麗但內容空洞的精神喊話取代理性思辨的事實

gray48816 wrote:
「如果我們要去看待真正的法律,我們就要接受,我們眼前神聖的民法,它就是應該要被觸碰、被挑戰,應該要常常像道德一樣,被我們拿來修繕,它不是高高在上舉的旗幟,也不是我們可以拿著匾額砸破別人的頭,只因為我們傳統文化道德去定義別人。

至少很大一部份人認為不要去動民法,是因為變動成本,還有對於既有法律秩序的衝擊,這跟道不道德、文不文化有什麼關係?
還有,仔細想想,這個論述方式,其實換成多P、亂倫、人獸交是不是一樣可以適用?
這就是我說的,現在的同運說穿了,其實是種制度無用論,這才是真正危險的地方


gray48816 wrote: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或習慣,因法律而直接或間接產生力量,這是我們對法律的期待。」

這部法律從頭到尾就是一部為異性戀婚姻立的法律,整部法律的結構都是異性戀婚姻的結構,
在立法(民國17年還是18年?)的當時,立法者壓根沒想過同性戀會不會要求結婚
連想都沒想過的問題,請問這到底關徧見什麼事?更怎麼導出法律是為偏見服務的結論?

gray48816 wrote:
「不管它是在價值上面需要我們的肯定,它也需要我們每一代重新定義或重新豐富它,而法律的功能,既然也有服務每一個人生存的條件或生活的品質或生活的狀態,那我們要法律這個工具,永遠跟著文化還有現象一起承受這樣的痛苦,但要變成一個更銳利的工具,讓每一個人都可以充足使用。」

那可不可以請教,為什麼另外立專法就沒辦法達到上述這段話的功能?就一定要選變動大、成本大的方式為之?
如果講不出一個所以然,其實還是只是一種由華麗的詞藻堆砌起來的空洞口號。
己經沒有認不認同的問題了而是事實的存在我們要如何面對的問題,我有一個女兒 雖然還小將來我也希望她嫁個好人平安健康,問題是現在社會就已經有 各種現實面的問題 到底是都假裝看不見好?還是要教好? 她不懂 難保將來一個男的說不給就是不愛我 或一個同性的假朋友之名卡她油 就真的好嗎? 或沒事有人拿毒品讓她試?別說我黑暗 而是我不喜歡把眼睛閉起來看世界。
FemcAT wrote:
為何不廢除婚姻
人類的靈魂已經被法律的婚姻所束縛住了!!

急什麼,
伴侶盟現在吵鬧的不正是你講的這些嗎?

同性婚姻就是灘頭堡,
一旦成功就搶到兩大要塞:

1, 民法的去性別化:
替多元性別多元性向完成準備,
無性別空間、中小學生的性向探索也指日可待;

2, 家庭的去血緣化:
同性婚姻之後勢必引進人工生殖,
生育正式與家庭脫勾。

終極目標是單身也可以申請人工生殖。
口號都幫你們想好了:“無性戀“也要人權!

性愛自由加上單身配種,
家庭與性和生育脫勾,
被澈底解構成純粹的合意同居。

不論父母不講親疏,
婚姻沒有責任有名無實,
靈魂不就“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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