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oper wrote:
1.消防員不補鋒抓蛇 那也應該減薪才對 然後農委會員工加薪
消防員有因為幫忙處理就加薪嗎?請提出證據!!請勿造謠
2.街上出現獵豹是誰的責任 動物園?農委會?警察?消防員?
農委會的權責
3.如果回歸民間 誰願意半夜去幫你抓蛇?錢多就有人做? 但......你付的起嗎?
一開始說權責,現在又提價錢.是在打迷糊仗嗎?這跟付不付得起沒關係,權責分清楚就好.
4.沒有消防員只管火 警察只管治安 而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就是警消的工作
無限上綱!!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總歸一句.只想要免費的傭人是嗎??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s-cooper wrote:
消防法就有寫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本來就是消防的工作了
照你的邏輯來看的話.軍人警察都可以裁掉了,當有歹徒搶劫,或台灣被外來軍隊入侵,警察,跟軍人都不用了,叫消防隊
出勤,因為"消防法就有寫確保人民生命財產 本來就是消防的工作了" 這個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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