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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開鍘UBER,強令撤資, UBER將不准載客

七七三 wrote:
你去看對岸的規範計程...(恕刪)


"網約車平台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並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
這不就是當作出租汽車業者來管理, 只不過另訂一個網路分類.
Uber還能說自己只是資訊平台, 不屬於出租汽車業者?
舊傻男人 wrote:
台灣小黃的確不長進...(恕刪)


因為現實它們就是跟計程車不一樣,

中國叫它們網約車,

有一套管理辦法,客層也不重疊,

中國視它們為解決交通壅塞提升效率的一種方法,

甚至鼓勵一般計程車升級,

反觀我國連配套的管理辦法都沒有,

強迫要把UBER塞進計程車管理規範的框架也很奇怪,

為了把它們塞進去而取消計程車統一顏色則是更加奇怪......

舊傻男人 wrote:
那麼對岸的Uber是否還只是資訊交換平台, 不屬於交通運輸行業?


以新的法律規定不只是資訊交換平台了,
如果出現糾紛, 他要負擔連代責任,
他要負責對司機的考核, uber辦不到所以退出了,
舊傻男人 wrote:
那麼對岸的Uber...(恕刪)

問題在於他們新設了一個叫做網約車平台 請問台灣有嗎?
國家"核可"的網路約車平台..
說那下一步UBER要做的網路外賣平台
難不成你叫開個餐廳?
未來他也要做一個叫做網路運輸平台
難不成你叫他開個貨運??
這種新設的網路為媒介的平台你當然要給他的法律地位啊
而不是甚麼都沒有然後你說他違法,這事不對的
就像奧地利直接規範網約車跟計程車市同一件事必須要有計程車執照
UBER不就摸摸鼻子退出了?
來說他們的確也是一個資訊交換中心啊
這個交換中心衍伸出實體的業務重點是以"網路為媒介"
他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你當然要另設一個規範給他.
美國和中國這兩個國家開放以後
我想很多其他國家就會跟進了
不願繳稅,不負責司機和乘客的糾紛,撤資剛好。
之前的新聞




天才小光 wrote:
恩,人家中國政府是創造政府、企業、計程車、UBER司機、乘客全贏局面~~
台灣的經濟部強行要求UBER撤資。則是除了小黃司機,是全輸局面~~
七七三 wrote:
問題在於他們新設了一...(恕刪)


網路約車平台說穿了也只是將出租汽車增加一個網路項目,
但是該有的營運許可證, 該開的發票該繳的稅還是一樣不少,
Uber現階段也可以馬上去登記, 只是沒有網路兩個字而已.
難道新訂一個網路約車規範, 但是該繳的稅都跑不掉的時候, Uber就會乖乖就範?
說穿了就是成本考量.
還是如你說的, 奧地利這麼一訂, Uber就乖乖退出, 台灣這麼一訂, Uber就乖退出台灣?
中國這麼一訂, 需要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Uber就乖乖註冊拿證,
台灣如果這麼一訂, Uber就乖乖認份也開始開發票繳稅?
那不就和現階段一模一樣, 只是法規沒有網路兩個字, 繞一圈結果相同?
亞利安星人 wrote:
因為現實它們就是跟計...(恕刪)


照你所言, 只要台灣加訂一個網路約車的法規, 但是如同中國一般,
該有的營運許可證, 該開的發票都有, 我也樂觀其成.
不知道Uber到時候會欣然接受拿證開發票, 或是繼續非法下去(反正有人支持), 還是要退出?
舊傻男人 wrote:
網路約車平台說穿了...(恕刪)

加網路二字這麼簡單?
他金流是透過網路直接跑到其他國家去耶..
請問計程車法規是有規範金流怎麼走嗎?
計程車現金信用卡都是在國內銀行
請問他直接走國外金流那麼一般計程車有規範到這項?
如果那麼簡單那位為何中國不像你說的直接叫滴滴加入一般計程車行業?
UBER也不過是眾多網路交換平台其中一家而已..

七七三 wrote:
加網路二字這麼簡單?...(恕刪)


說這些都想太多, 先問真的訂網路法規之後, Uber願不願意像在中國一樣拿許可證與開發票?
舊傻男人 wrote:
說這些都想太多, ...(恕刪)

國家要你繳你不繳拿不到許可證那你還營運個甚麼東西啊?
問題是你連規範都沒有人家拿個金流就把你洗臉了
只要一直跟法官說你規範不明確法規就法院只能鬼打牆叫政府規範明確而已
就項強制UBER撤資,人家打訴願說不定還會贏咧
現在中國一規範全部的模糊地帶都消失了
法院判起來也有底氣 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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