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連一條狗都不敢殺那要怎麼打仗?(恕刪) 可憐的是通常虐待動物的人只敢家暴不敢上戰場FBI指出,許多傷害他人的罪犯,在犯罪前都曾經虐待動物。「許多證據顯示,虐待動物與對人類的犯罪有關,包含暴力犯罪和家暴」美國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2014年10月宣布,虐待動物的行為將被起訴為「危害社會的罪刑」,犯案人列為A組重刑犯,在法律上形同縱火罪和謀殺罪;並將於2016年起嚴格執行。
在外島也看過不少傷天害理的例子(自己連跟其他單位都有)....上面的網友沒講錯陸戰隊的紅色條規的確存在(早年更不用講....想挑戰者可以自行舉手.....)因為部隊屬性不同/壓力也不小常常一個下士班長或是老兵就可以拿著雞毛當令箭......作威作福....目中無人(人性)...菜兵敢反抗的.....唉.....試看看吧~!一堆20不到當幹部的小夥子...一副在軍中當老爺一樣當年在外島....因為據點養的狗攀上桌舔了一口<偉大老學長>的餐盤立馬就被<偉大老學長>抓起來重摔在地....當場傷及脊椎....下半身殘廢無法動彈(只能前腳用爬的)幾天後<偉大老學長>嫌那隻據點狗礙眼....就叫當時在醫務所當醫務兵的蔡學弟拿藥物來給狗安樂死但....針打完了....過了2小時去看....小黃只是口吐白沫....沒死!...因此蔡學弟還被<偉大老學長>肏了一頓>>>辦事不力!後來...<偉大老學長>就叫中鳥把小黃裝進沙袋裏>>>拿去<海拋>....至此.....跟我相處大半年的小黃...就此嗚咽消失在南太平洋裏........更悲慘的是.......小黃不是最後一隻犧牲的.......等我升了下士>>>....一律告誡據點成員>>>不.....準....玩......狗!!!偏偏有人不信邪>>>....當然......2100熄燈以後....就在據點喊集合....從此....有人絕對會記得當兵當晚的美好時光~!在外哨或外島....有時據點圈養的狗....一點風吹草動....很可能是泥或整個據點保命的平安符~!(尤其單人哨)
tai714032nan wrote:有陸戰隊員說他們不是陸戰隊的他們士穿著虎斑迷彩的憲兵,後憲也說他們不是憲兵憲兵是代訓之後撥到陸戰隊規海軍管制,但是他們部隊的名稱是海軍陸戰隊防空衛群警衛X營 難怪我也在納悶....陸戰隊何時有憲兵編制>>>憲兵就是憲兵啊!....就以前的77旅改的基警旅>>>後來變警衛營?
這就是過的太好太閒...今天不管是平民還是軍人..過的太好太閒..就會犯賤..整天想著搞東搞西..所以要對付這種自認過的太好太閒的人...很簡單就把他送去打戰就可以了...尤其是軍隊...喜歡玩兵的..玩動物的...就掉去執行高危險任務..以後就沒人敢玩了..至於一般老百姓...就送到對岸..問看看她們那邊還有沒有勞改需不需要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