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wxeron wrote:新聞,甚至會聽到明明對方沒違規卻被判「過失致死」.(恕刪) 如果不是你看新聞不認真,就是你被人誤導了電視新聞報到車禍事件100件了不起有1件會跟你說判刑結果都是說:依"過失致死"移送地檢署偵辦這跟"判",差很多好嗎
brucefafa wrote:恐龍鄉民,對百姓是不會有危害的..50%的恐龍法官.(恕刪) 一、一半的法官是恐龍,你是從何得知?二、如果大家都相信你說的,一半的法官是恐龍所以就不信任司法,決定自己解決你確定對百姓不會有危害?
brucefafa wrote:恐龍鄉民,對百姓是不會有危害的..50%的恐龍法官,卻會害死千千萬萬的家庭..恐龍法官,『違憲』不判死,只因要配合"執政者"引用了聯合國憲章還是條款..這樣子稱呼他們,完全不委屈呢..PS..真可笑,『全世界只有台灣』自己國家憲法要尊從別人..應去查查有幾個聯合國會員國,照樣在執行死刑的,尤其美國這個恐怖國家.. 你怎會認為沒危害...民粹者眾理盲濫情者多輕可以影響現行政策重則足以導致"滅國"而現行司法制度中是可以上訴的不會發生一審就定江山情況這在制度上就設計避免與挽救受枉法判決之影響至於其餘政治上的問題只能建議你多思考後再來說話不要變成恐龍鄉民因為這些人的特質就是網路上喜歡說話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