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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過失致死」的車禍事件

andrewxeron wrote:
「過失致死..

假設你是行人闖紅燈
結果機車撞了你
你輕傷 騎士死
你也可能被判"過失致死"~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andrewxeron wrote:
新聞,甚至會聽到明明對方沒違規卻被判「過失致死」.(恕刪)


如果不是你看新聞不認真,就是你被人誤導了

電視新聞報到車禍事件

100件了不起有1件會跟你說判刑結果

都是說:依"過失致死"移送地檢署偵辦

這跟"判",差很多好嗎

brucefafa wrote:
恐龍鄉民,對百姓是不會有危害的..

50%的恐龍法官.(恕刪)


一、一半的法官是恐龍,你是從何得知?

二、如果大家都相信你說的,一半的法官是恐龍
所以就不信任司法,決定自己解決
你確定對百姓不會有危害?
brucefafa wrote:
恐龍鄉民,對百姓是不會有危害的..
50%的恐龍法官,卻會害死千千萬萬的家庭..
恐龍法官,『違憲』不判死,只因要配合"執政者"引用了聯合國憲章還是條款..
這樣子稱呼他們,完全不委屈呢..
PS..真可笑,『全世界只有台灣』自己國家憲法要尊從別人..
應去查查有幾個聯合國會員國,照樣在執行死刑的,尤其美國這個恐怖國家..


你怎會認為沒危害...
民粹者眾理盲濫情者多
輕可以影響現行政策重則足以導致"滅國"
而現行司法制度中是可以上訴的
不會發生一審就定江山情況
這在制度上就設計避免與挽救受枉法判決之影響

至於其餘政治上的問題
只能建議你多思考後再來說話
不要變成恐龍鄉民
因為這些人的特質就是網路上喜歡說話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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