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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獲釋內政部次長:不能錯抓好人

我記得新聞不是說,鍵定報告是鄭嫌有開槍過的痕跡,只是鄭嫌自述沒有開槍,這點有互相矛盾的情形。

之前判死的法官應該是採信科學證據鄭嫌開槍過的痕跡,至於是羅武雄開槍殺死警察的,還是鄭嫌開槍殺死的,因為羅武雄已經死了,死人不會說話。

但科學採證鄭嫌的確開過槍這點,我不知道法官做何解釋,各位鄉民又做何解釋

大砲台 wrote:
鄭自己講過他沒持槍...(恕刪)

自述嘛,是我我也會講老媽媽等我回家吃晚飯,我怎麼可能拿槍開槍,只要能不死,什麼鬼話都能講,裝哭裝無辜裝悔意都有律師教。
我砲故我在
如果說不能錯抓無辜,那我可以相信,但要說到錯抓好人,就要斟酌。
新聞媒體很鄉愿,有時候不是什麼滔天大罪,就會渲染成罪該萬死,但有些明明就有很大問題的,卻會成為社會民族英雄。
Ronniekuo wrote:
我記得新聞不是說,鍵定報告是鄭嫌有開槍過的痕跡,只是鄭嫌自述沒有開槍,這點有互相矛盾的情形。
之前判死的法官應該是採信科學證據鄭嫌開槍過的痕跡,至於是羅武雄開槍殺死警察的,還是鄭嫌開槍殺死的,因為羅武雄已經死了,死人不會說話。
但科學採證鄭嫌的確開過槍這點,我不知道法官做何解釋,各位鄉民又做何解釋


沒有! 那鑑定經過各種比對後是有疑慮的,因為不只有鄭驗到火藥殘留,其他人也有驗到但卻被排除有開槍的嫌疑

棒流爪貴虧 wrote:
自述嘛,是我我也會講老媽媽等我回家吃晚飯,我怎麼可能拿槍開槍,只要能不死,什麼鬼話都能講,裝哭裝無辜裝悔意都有律師教。


拜託! 他自述是另一回事,法官沒有蠢到只信自述不看證據好嗎? 問題是根本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持槍開槍

鄭可以陳述,警方也可以陳述,兩方真假不知,前者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後者說法與科學鑑定不符,說詞還前後不一。
你這套邏輯也可以套用在警方身上,"只要能讓鄭判死,什麼鬼話都能講"
今天找不到證據證明致命的那一槍是鄭開的,只好放他出來,但這不表示他是無辜的。
事情的因果關係有時候很難釐清。
在混亂的槍戰中,光是多一個人在場,就可能左右最後的結果。
例如:被殺的員警可能為了提防鄭的攻擊,錯過了在第一時間擊斃老大,以至於最後喪命。
不過,既然沒直接證據,也被關了14年,就放他出來吧。
只是現在聽說還要國賠,真是....

01newbie wrote:
不過,既然沒直接證據,也被關了14年,就放他出吧。
只是現在聽說還要國賠,真是....


錯誤的審判造成的牢獄不是本來就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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