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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回顧一下大巨蛋簽約流程 看看是誰撐腰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A1%8C%E6%94%BF%E9%99%A2%E5%85%AC%E5%85%B1%E5%B7%A5%E7%A8%8B%E5%A7%94%E5%93%A1%E6%9C%83

歷任主任委員[編輯]
郭瑤琪
2002年2月1日 ~2006年1月25日

言多必失, 這個人的資料可有名了, 不多說


HermesParis wrote:
不知道 2003~2006 的行政院長是哪幾位?.(恕刪)


哇操,除了吳敦義做了2年多,這些行政院長任期短則數月,長則年餘,真是來過水。
裏面列的,游院長做最久喔..三年整

chihung1105 wrote:
哇操,除了吳敦義做了2...(恕刪)

百鬼夜行抄 wrote:
2004年4月,大巨蛋BOT招商申請文件收件截止,僅「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遠雄)」一家投標。



關鍵在2004年4月

為什麼只有一家投標???

因為4月底截止收件前兩天才公告停車場、機電設施可以不用計入總樓地板開發面積內~~~

但是得標的那一家公司,四月中就已經知道這個條件了!!!

嘿嘿嘿~~~

tgdlyg wrote:
重點在於原始合約與最終合約中,
多項原本嚴苛的限制條件均遭放寬,


搞錯重點的是你吧?

對方改來改去

上級單位不讓你流標

到底誰才是指使者?


怨念聚合體 wrote:
PTT那邊已經有人崩潰,PO文跟郝龍斌對嗆
說實在郝龍斌在大巨蛋案也就是過水而已,前後發生的重要事件都跟他沒關係,PTT那些憤青把氣出在他身上毫無道理,且就算嗆了郝,難道大巨蛋案就會贏了嗎?
1.57團隊是輸在合約跟法理上,哦...還有那個白爛400萬模擬
這種東西根本不是光靠嘴砲能夠打贏的,建議PTT那些憤青還是去洗洗睡吧,別再丟人了



PTT以經由黃國昌認證為造謠中心了

alazif wrote:
PTT以經由黃國昌認證為造謠中心了...(恕刪


有嗎?
那篇可以看得到

00998877 wrote:
有嗎?
那篇可以看得...(恕刪)


看你問的如此認真就幫你找了一下,不過已經被回收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4773928&p=1

beviswu wrote:
關鍵在2004年4月

為什麼只有一家投標???

因為4月底截止收件前兩天才公告停車場、機電設施可以不用計入總樓地板開發面積內~~~

但是得標的那一家公司,四月中就已經知道這個條件了!!!

嘿嘿嘿~~~


唉, 就是這種只看謠指部PTT爆掛, 不看真實現況的人太多, 柯P才會中計說5大弊案...
官方回覆:
大巨蛋籌備處執秘胡培倫表示,當初廠商詢問問題不一,答覆就會不同,不就個別問題一一回應,但影響招標的部分,北市府最後統一在2004年4月15日公告,當時公告事項第71條就有「本案開發之總樓地板面積係指法定容積面積」,28日當天只公告會議地點變更,並非把關鍵訊息留在最後2天才發布。


網友指正:

PTT爆掛者不知道是眼睛不好,還是腦子不好,看不懂人家公文怎麼寫也就算了,不要出來誤導大眾嘛~北市府明明寫的很清楚「本案...檢討法定容積....,九萬六千坪為開發上限。」法定容積、法定容積、法定容積,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這樣你有看懂了嗎?

此外,根據政府採購法內容:第 7 條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 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所以洪鼎公司若真認為截止日前最後一次補充資料有損害他們的權益他們可以提出訴訟,但他們有出來告嗎?沒有。(其實就算有,個人認為他們也一定輸,因為公文寫的很清楚)
^^A 請多多指教~

MUS wrote:
唉, 就是這種只看...(恕刪)


PTT昨天已經由戰神黃國昌認證不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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