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ts wrote:他認為,領過俗稱「18趴」軍公教存款優惠的人,也可溯及既往修正,算入年金改革的一部分。...(恕刪) 這個我同意,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概念比較像已經領錢的不用繳回但不是規定不能修改,規定是因應現況,和未來20年要發生的事,來作調整才是對的我支持「18趴改革」,不能等到這些人往生才結束,那要20-30年才能消化台灣的財政不太能撐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