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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神黃國昌營救20名「詐欺犯」無罪回家

這情形原本是現在家庭的現況.自家小孩在學校打人了.老師抓起來後.家長跑到學校硬把小孩接走.然後說要告對方跟老師.

居然演變成國家事件....真的已經氣到無言了..病入膏肓的國家....還能祈求誰改變呢.....

Rillifane wrote:
爭著引渡手上無足夠...(恕刪)

他們說
「回家很爽,台灣有人權,很感謝!」
這是台灣法律問題不是一個人能決定

台灣詐欺和偷罪不重

如果去搶奪一萬元罪比詐欺一億元罪還重很正常

那以前放的幾千個人電話詐欺犯罪要算在馬英九頭上嗎?

要發文也要有常識

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阿榮0214 wrote:
真被詆毀怎不出來召開下記者會反駁?


是啊~~

如果真被大馬冤枉的話 回來還不召開國際記者會?? 讓馬來西亞輸到脫褲子

當這些人是吃素的嗎?

飛天羊 wrote:
你怎知道沒證據?就...(恕刪)


這是一個需要科普的觀念

根據釋憲

如果只有筆錄或者自白書作為唯一證據

那非經交叉詰問否則不可採用

所以,妳得包吃包住那些受害人來台

基本上,強行護送這些人回台,就是無罪的開始
makeinhk wrote:
大馬都說明是嫌犯了,...(恕刪)




馬國有犯罪現場、嫌疑犯
大陸有受害人
兩國透過司法機關合作,有犯罪行為、有被害人,嫌疑犯成為嫌犯

台灣有什麼?
只有嫌犯的國籍

所有犯罪資料都在馬、中手上
還沒取得資料前就急著救人
救到人,結果沒證據,能不放人嗎
還是陸方高啊

你要人就給你啊

看你們要怎麼玩

讓人民對政府越不滿越好

Nantes wrote:
...(恕刪)到底屬地主義 屬人主義才是符合國際法?


理論上是屬地主義...對吧~

只不過就算是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都屬遍了,對造只要是中國,通通不行就對了~

那些不知是何居心整日把台灣主權放在口中的立委+民嘴們,內心肯定是這樣想的~
eshu0329 wrote:
有證據指出這幾個人是詐欺犯嗎?
如果沒證據,就是無罪啊。


是沒錯啦~

問題是人家大陸也還沒判他們有罪啊~


可以確定的是,只要接回台灣,要麼無罪,要麼輕輕打兩下手心 -- 罰罰小錢 -- 就放啦~

ydds wrote:
「回家很爽,台灣有人權,很感謝!」...(恕刪)


台灣政壇對於加害者的權益保障,向來是不遺餘力的~

Tom_Deng wrote:
這是一個需要普的觀念...(恕刪)


這跟科學沒關係啊~

純粹是政治操弄民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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