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情形原本是現在家庭的現況.自家小孩在學校打人了.老師抓起來後.家長跑到學校硬把小孩接走.然後說要告對方跟老師.居然演變成國家事件....真的已經氣到無言了..病入膏肓的國家....還能祈求誰改變呢.....
飛天羊 wrote:你怎知道沒證據?就...(恕刪) 這是一個需要科普的觀念根據釋憲如果只有筆錄或者自白書作為唯一證據那非經交叉詰問否則不可採用所以,妳得包吃包住那些受害人來台基本上,強行護送這些人回台,就是無罪的開始
makeinhk wrote:大馬都說明是嫌犯了,...(恕刪) 馬國有犯罪現場、嫌疑犯大陸有受害人兩國透過司法機關合作,有犯罪行為、有被害人,嫌疑犯成為嫌犯台灣有什麼?只有嫌犯的國籍所有犯罪資料都在馬、中手上還沒取得資料前就急著救人救到人,結果沒證據,能不放人嗎
Nantes wrote:...(恕刪)到底屬地主義 屬人主義才是符合國際法? 理論上是屬地主義...對吧~只不過就算是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都屬遍了,對造只要是中國,通通不行就對了~那些不知是何居心整日把台灣主權放在口中的立委+民嘴們,內心肯定是這樣想的~
eshu0329 wrote:有證據指出這幾個人是詐欺犯嗎?如果沒證據,就是無罪啊。 是沒錯啦~問題是人家大陸也還沒判他們有罪啊~可以確定的是,只要接回台灣,要麼無罪,要麼輕輕打兩下手心 -- 罰罰小錢 -- 就放啦~ydds wrote:「回家很爽,台灣有人權,很感謝!」...(恕刪) 台灣政壇對於加害者的權益保障,向來是不遺餘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