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HS wrote:廢死:...(恕刪)故誤判的死刑會造成不可逆無辜人命死亡,與其如此不如終生監禁不得假釋,使案情有挽回之餘...(恕刪) 廢死團體如果再用這個論點出來推廢死,那只能證明他們關心的是自己的聲譽,而不是所謂的人權~把一個人生命中的大多數歲月都強制浪費在牢獄之中,即便最後判決無罪釋放,請問這跟殺了他有啥兩樣?!~
asperger88 wrote:女童媽媽說:我真的不想有人藉著我們的故事,討論支持死刑或廢除死刑,這一課我之前沒想透,現在我依然沒想透........(恕刪) 沒啥好想不透的~逝者已矣,被害者的家屬有權利選擇他們認為好的面對傷痛方式~這當然包含拒絕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 "消費" -- 這不啻等同於傷疤一在地被赤裸裸地揭開~當然...個人以為這第一個一再地揭開傷疤的人是廢死團體裡頭那些只會盲目狂熱想學外國廢死的人無誤~
無事閒閒 wrote:台灣廢死是一種簡單的宗教教贖而已, 不是法治的問題恐龍法官可能早已失去原來的初衷 宗教和法律分不清楚, ...(恕刪) 應該不難看出來吧......版上不少廢死支持者,其論點講到最後,通通圍繞著宗教信仰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