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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不純改炊粉 高志明:熱狗沒狗要改嗎

良心企業賣黑心食品 需不需要改名 請大家回答
最早期的米粉確實是米做的,沒有米當然要改,高志明是在囂張什麼,等不及了嗎? 名稱不也是一部分的成分標示嗎?
過期的小泡芙不用改名嗎
一想到我以前吃很多很愛買小泡芙就很

yoyo_mmc wrote:
只要改回米粉
義美就可以用米粉的價格賣炊粉
一堆人就趕著用新台幣把它下架

2016以後大家可要擦亮眼睛看食藥署是否會改回



我猜會改。

因為,顏色正確。
可以改成

米含量不到50%的改名為"義美米粉"

這樣大家就好分辨了

讓一些人民可以安慰自己,至少我的米粉還有米,那些其他家的雖然寫米粉但是都是假的,沒良心做的
直接在包裝上.大字體的標示含米量多少%就好.
消費者決定買不買單.

也對,

名字有志氣又光明,

但是為人很腹黑又愛唬爛

也不能將志明改成黑唬啊!
shiu65 wrote: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恕刪)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6日電)衛福部規定,含米量未達50%不得標示為「米粉」,須改名為「炊粉」。義美總經理高志明不滿說,難道「熱狗」無狗、「獅子頭」無獅子,都得改名?

高志明以「政府主導的商品改名,消費者不甩!浪費資源,成本增加,生產廠商損失怎麼辦?」為題po文臉書,認為政府應適度尊重「民間古早傳統用語」。至少在沒有透過長時間教育宣導前,絕對不宜強行強迫業者更名。

衛福部食藥署曾公告,2014年7月1日起,含米量100%,才可標示為「米粉」或「純米粉」;含米量50%以上可標示為「調和米粉」;含米量未達50%須改名,標示為「炊粉」。

高志明表示,1年多來,生產廠商怕被稽查、被懲處開罰,在包裝上須按規定印製標示外,實際上業者仍以「米粉」與日本客戶溝通,以「Rice Noodle」與歐美客戶溝通。他說,「Steamed Powder炊粉,對歐美客戶,根本莫宰羊」。

他說,家庭主婦主夫到市場買此類食材,皆以「買米粉」稱呼,沒有人說「買炊粉」。消費者到夜市、美食街、觀光大飯店,點菜皆說「炒一份米粉」,有誰需要知道是要「炒純米粉」、「炒調和米粉」或「炒炊粉」?

他認為,既然國內外客戶不理,消費者也不甩,綜觀整個事件,無人受益、政府威信卻大損,又造成生產廠商大量「包裝材料報廢、重新印製」的浪費。類似的情況,政府官員有必要再堅持其他數十項「民間傳統用語」必須要改變名稱嗎?

他舉例,太陽餅無太陽、蠔油只含少量、素蠔油無蠔油、鎮江醋非鎮江製造等,皆是「民間古早傳統用語」,強迫改名,可能難如登天。

據他瞭解,政府正要規範「醬油」分類、分級、改名;其中可能會有一種「胺基酸液」的名稱出現;試問消費者瞭解它是「醬油種類之一」嗎?

高志明強調,政府應該要求生產廠商負起責任的是「標示清楚」,即原料種類清楚、產地清楚、營養成份清楚、原料來源清楚、添加物清楚、過敏原清楚、保存條件清楚、主要成份含量清楚(如果汁類)、包裝材料耐熱度清楚、葷素別清楚等。

至於「產品名稱」,政府應該適度尊重「民間古早傳統用語」。他強調,至少沒有透過長時間的教育宣導前,絕對不宜強行強迫業者更名,否則「綿羊油」須有「綿羊」成份,「嬰兒油」卻不需有「嬰兒」成份;「熱狗」無狗、「獅子頭」無獅子的荒謬、矛盾,必然不斷產生。




這種話都能講,只會玩文字遊戲,這就是良心企業的老闆?
義美的原料全部來自義大利跟美國嗎?
如果不是也要改

阿炎2012 wrote:
高志明強調,政府應該要求生產廠商負起責任的是「標示清楚」,即原料種類清楚、產地清楚、營養成份清楚、原料來源清楚、添加物清楚、過敏原清楚、保存條件清楚、主要成份含量清楚(如果汁類)、包裝材料耐熱度清楚、葷素別清楚等。

說到這個 義美有把布丁材料上的"香料"標示清楚到底含有那些香料了嗎?
我想良心企業應該會標示的比統一更詳細才對是吧
shiu65 wrote: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恕刪)

真難做
政府把關罵管太多
不把關又說無能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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