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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dj720c wrote:
哈哈~兩位確定要這樣講嗎?

這是你們創造出來的規定嗎?

不要鬧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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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董事長魏應充,經彰化地院審理後,於今天凌晨1時40分裁定1億元交保,已返回帝寶的魏應充今天上午已向戶籍所在的北市大安警分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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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不覺得台灣的司法機關會犯這種錯誤
但是我相信台灣媒體搞不清楚限制住居的要件而用字錯誤的可能性...
haoxinzuo wrote:
看來你不只是個法盲,還是個自以為無所不知的法盲
如果是我告你,你就要來我這裡的地方法院進行裁判
如果是彰檢提出告發做偵辦,那魏應充就要去彰化地方法院進行裁判
當初屏東老農在屏東檢舉了很久都沒用後來跨縣市跑去台中告發才有效就是這個邏輯(這種情況就會看到發生在屏東的案子卻由台中偵辦做裁判的狀況)
魏應充的工廠在屏東對吧??(台灣很多黑心食品都是從屏東高雄產出的)



我原文有提到地方法院嗎?

建議你看清楚我原文說什麼 再來回文好嗎? 加油喔~


文都不看清楚 回文就可以這麼兇 真替你感到羞愧!!!

樓上不用吵了

去查一下資料,頂新總公司在彰化

衛福部還通知彰化衛生局去查頂新的文件

不是彰檢去查,請問誰去查?
台灣的司法真的是不能相信.
變相鼓勵黑心食品.
黑心程度.台灣要被大陸統一.
dj720c wrote:
我原文有提到地方法院嗎?

建議你看清楚我原文說什麼 再來回文好嗎? 加油喔~


文都不看清楚 回文就可以這麼兇 真替你感到羞愧!!!...(恕刪)


問題是你連狀況都搞不清楚就敢大放厥詞說彰檢偵辦有問題是不是更該感到羞愧???

承認錯誤不難,只需要一點勇氣而已

01不是ptt,要來01越級打怪還是要有點本事才行啊
每天漲停板 wrote:
台灣的司法真的是不能相信.
變相鼓勵黑心食品.
黑心程度.台灣要被大陸統一....(恕刪)


你說錯了,有關黑心產品這東西是大陸要被台灣統一

台灣的地溝油和餿水油技術是從日本學來的,比大陸發展早了幾十年
大陸在改革開放前根本沒聽過有地溝油
是後來台灣人去大陸設廠後才把這個精煉地溝油的技術給帶過去的

haoxinzuo wrote:
看來你不只是個法盲,還是個自以為無所不知的法盲
如果是我告你,你就要來我這裡的地方法院進行裁判

如果是彰檢提出告發做偵辦,那魏應充就要去彰化地方法院進行裁判

當初屏東老農在屏東檢舉了很久都沒用後來跨縣市跑去台中告發才有效就是這個邏輯(這種情況就會看到發生在屏東的案子卻由台中偵辦做裁判的狀況)

魏應充的工廠在屏東對吧??(台灣很多黑心食品都是從屏東高雄產出的,那裏很多共犯結構,在本地怎麼告??)你lag了


刑事訴訟法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頂新製油廠的廠址在彰化,所以採用犯罪地作為管轄法院
如果犯罪地不特定才是用戶籍地

這點我和民事訴訟法搞混了,在這邊修正

所以不管怎樣,還是要由彰化地方法院承辦

而二審就是在高等法院了,而彰化就屬於台中高等法院的轄區
所以就會變成在彰化高等法院作審理

davish wrote:
可以阿,連民進黨還有搧風點火的媒體(自x時報,三立等)名嘴一起告
現在看來,基本來說頂新就是另外一個范佐憲


你有證據嗎?
目前大家需要你這股力量

來導正社會風氣
改善國民生活
創造美好未來


當然有阿,你是沒看過報紙跟電視嗎?

難道你是傳說中的.. wrote:
你有證據嗎?
目前大家需要你這股力量

檢察官濫行起訴??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起訴的門檻是:有犯罪嫌疑

有罪的門檻是:有犯罪的確信

門檻根本不一樣...何來濫行起訴??

甚至有一些過去未曾發生過案件類型..有法官會認為檢察官應該起訴讓法官表示意見..不要自己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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