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iaDelta wrote:所以我才說徐議員自己要好好思考, 提告是他的權利, 但贏或輸是未知數, 利和弊最後都是他自己要承擔 告罵髒話會告輸!?如果是針對特殊性關係評論那沒啥好說,可以用髒話(3~5字經)評論?我看來看去要是提告罵髒話的是要怎麼輸? 你可以告訴我嗎?
LanciaDelta wrote:那再用"特殊性關係"來質疑別人的心態呢? 據李新議員的說法, 這是徐弘庭議員第二次引用且都是針對柯市長 上一次是說柯跟洪智坤不過柯聽到笑得挺開心的不知為何這次反應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