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遭留言357字經徐弘庭:不撤必提告!


blueyu54088 wrote:
所以當初馮在說馬金...(恕刪)


我本人對"特殊性關係"出自誰口都沒意見, 因為身為公眾人物所講的每一句話都會被放大鏡檢視, 所謂個人造業個人擔

我現在不能出現嗎?

haoxinzuo wrote:
馬金甚麼關係,柯戴...(恕刪)


所以我才說徐議員自己要好好思考, 提告是他的權利, 但贏或輸是未知數, 利和弊最後都是他自己要承擔

LanciaDelta wrote:
所以我才說徐議員自己要好好思考, 提告是他的權利, 但贏或輸是未知數, 利和弊最後都是他自己要承擔


告罵髒話會告輸!?

如果是針對特殊性關係評論那沒啥好說,可以用髒話(3~5字經)評論?

我看來看去要是提告罵髒話的是要怎麼輸? 你可以告訴我嗎?


LanciaDelta wrote:
利和弊最後都是他自己要承擔


對徐議員和普羅大眾絕對是利大於弊

話說你住海邊嗎?
歡迎議員提告 如果400人一起出庭不知道是什麼狀況

我想網友不需要刪文 議員也不需要道歉 大家一起上法院做個輸贏就好
知識有價 拒絕無償分享
明月書流 wrote:
歡迎議員提告 如果400...(恕刪)


不會上法院啦,到調解委員會就解決了。

如果告輸,表示往後大家在網路上發言或說話時可以直接用357字經問候別人老母,反正沒犯法嘛。

大砲台 wrote:
告罵髒話會告輸!?...(恕刪)


我不是法官也不是算命, sorry

LanciaDelta wrote:
所以我才說徐議員自...(恕刪)


告贏告輸都很棒

您也不用在那替別人擔心了

對了 去那留言討告的圖呢?
LanciaDelta wrote:
那再用"特殊性關係"來質疑別人的心態呢? 據李新議員的說法, 這是徐弘庭議員第二次引用且都是針對柯市長


上一次是說柯跟洪智坤

不過柯聽到笑得挺開心的

不知為何這次反應這麼大
心頭滅却

LanciaDelta wrote:
外有網友, 內有金...(恕刪)


400 髒話

應該一一過濾

有些是

有些不是......

不過合計四po文

兩萬多個留言喔 ~~~~

要撈四百個

辛苦了~~~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