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BEY wrote:
反串很失敗監察院於103...(恕刪)
如果你要先入為主我也沒辦法,你怎麼想我無法改變
就像我不想現在去辯論課綱違不違法一樣
先入為主的族群要怎樣辯呢?
如果你引用的那些可解決爭議
又豈會有現在社會的動蕩?
im.coober wrote:
通過的程序 委員 投票單都刻意不公開
只能依照部分當事人自己出來講話 還有立委去明查暗訪
要上法庭你是怎麼提出具體的證據
以往都公開 這次突然改口說了一堆理由不公開
結果台權會打官司要求公開這些資料
教育部的律師上去講的一堆不公開的理由
被法官法官認定實屬無稽
黑箱的問題就是故意讓你找不到局體而完全的證據
不然光那個明明沒有投票 卻神奇出現的投票單(不知道怎麼生出來的)
就疑似偽造文書了
dohan8850 wrote:
k大的意思好像不是那樣(恕刪)
KCLin0423 wrote:
我們退100步,一...(恕刪)
大家回文也不要情緒化
請有邏輯依法論法
KCLin0423 wrote:
最直接的方式不就是去法院告教育部非法實施"違法課綱"嗎?(恕刪)
KCLin0423 wrote:
另外你引用的是教育部的聲明
對於主張課綱違法的一方可以說完全沒說服力
我所要的是明記於判決文的結果
KCLin0423 wrote:
上一次法院的判決結果就是被拿來當課綱違法的論點
而監察院是執政黨的,對於反課綱一方無說服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