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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課綱違法?我有個小小問題

ISABEY wrote:
反串很失敗監察院於103...(恕刪)


如果你要先入為主我也沒辦法,你怎麼想我無法改變
就像我不想現在去辯論課綱違不違法一樣
先入為主的族群要怎樣辯呢?

如果你引用的那些可解決爭議
又豈會有現在社會的動蕩?


im.coober wrote:
以往都公開


有嗎?

im.coober wrote:
通過的程序 委員 投票單都刻意不公開
只能依照部分當事人自己出來講話 還有立委去明查暗訪
要上法庭你是怎麼提出具體的證據
以往都公開 這次突然改口說了一堆理由不公開
結果台權會打官司要求公開這些資料
教育部的律師上去講的一堆不公開的理由
被法官法官認定實屬無稽
黑箱的問題就是故意讓你找不到局體而完全的證據
不然光那個明明沒有投票 卻神奇出現的投票單(不知道怎麼生出來的)
就疑似偽造文書了


教育部已公開過會議紀錄,會議結果
個人發言,個人投票未公開

以往都公開,麻煩把這些以往公開過的找出來

喔,委員名單嗎
為何2003出現在立法院
那是教育部長沒骨氣,給立法委員的95課綱
那98課綱的委員名單你該有吧
以往都公開是你說的
也麻煩去找出來

施行前不給委員名單
衛兵按名單去抄家清算
是要保護委員
shakerain wrote:
其實原因很簡單呀-...(恕刪)


感謝說明

那麼除了等出版社出版
然後學生老師家長告出版社,出版社再告教育部之外
沒有其他可以讓法院直接在判決書寫明課綱有無違法這件事?
KCLin0423 wrote:
如果你要先入為主我也沒辦法,你怎麼想我無法改變
就像我不想現在去辯論課綱違不違法一樣
先入為主的族群要怎樣辯呢?

如果你引用的那些可解決爭議
又豈會有現在社會的動蕩?


先入為主是你,認定違法,標題為證
證據給你看,依然認定違法


KCLin0423 wrote:
如果你引用的那些可解決爭議
又豈會有現在社會的動蕩?

說到核心了
要解決
不在違不違法
不在慰安婦
不在1495
不在400校串連,到場百人

答案在此,如果你看的懂裡面的中文,英文
教育部主張:

一、教育部在做課綱微調時,往年已有慣例不公開相關資訊

二、教育部主張自己是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 項第3款「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因此教育部認為不用公開「高中課綱微調案」的相關資訊。
第18條中,還有一個「『得』公開或提供之,也就是說,行政機關可以選擇公開或不公開,這種選擇就是所謂行政機關有「裁量權」。


以往都公開是夢到的嗎還是膝蓋想的

im.coober wrote:
以往都公開 這次突然改口說了一堆理由不公開


你是夢到的嗎? 還是當01網友都是白癡嗎? 有必要這樣扯謊嗎

ISABEY wrote:
先入為主是你,認定...(恕刪)

k大的意思好像不是那樣
我覺得反課綱的學生才不管什麼法院判決
新課綱即使廢除也不夠
應該由他們高中生自己訂才行
自己的台獨課綱自己訂
你想太多...
人家議題還想要用到大選日越近越好
怎可能做這種殺雞取卵之事?

解決事情跟借題發揮用的方式與邏輯是不相同地~
光拿這板來說也有很多類似行徑
像是假發問真宣傳這種
這些人會問了一堆假問題
不過就只是想等者推銷而已
當你正面回答或提供真正能解決事情的方法
他反而全然不要而且挑來挑去或裝沒這選項沒這回事
這很明顯是跟女人思維一樣
他並不想要解決問題的答案
他只想給別人他設定好的答案或是等安慰要取暖與抱抱

當初那些不反服貿就會死的傢伙
說立院延宕背離民意效率不彰啥啥啥的
現在他們要的法案到現在還躺者卡關
你猜現在他們會不會在意?
這早就證明了少部分有心人總是愛借題發揮謀私利
真正目的就只是要拖延破局使其不能成事
只要他的"目的"達到
那個"黑箱"問題就不是問題哩
而一堆阿呆傻子跟者假問題無腦力挺
浪費社會資源與心力讓台灣空轉
卻什麼都沒解決也得不到只成就那些少數有心人
真是笨到有剩

dohan8850 wrote:
k大的意思好像不是那樣(恕刪)

你可以再仔細回顧
反課綱已被證實多少謊言了
旗不正,軍不威,為了理直氣壯,栽贓違法的大帽子,也是謊言
此謊言再退讓,4年後可能我必須跟小孩同上戰場,並肩作戰
已退無可退,寸步不讓,所有謊言,繼續拆穿

只要誰再說課綱違法,必起而攻之
針對其他謊言,已收集資料,赤裸拆穿,版面尺度必遭刪除,故而未發

KCLin0423 wrote:
我們退100步,一...(恕刪)
大家回文也不要情緒化
請有邏輯依法論法

要依法論法,我回文都是引用判決結果陳述

KCLin0423 wrote:
最直接的方式不就是去法院告教育部非法實施"違法課綱"嗎?(恕刪)

回文中,多次認定是違法課綱

KCLin0423 wrote:
另外你引用的是教育部的聲明
對於主張課綱違法的一方可以說完全沒說服力

我所要的是明記於判決文的結果

舉出判決後教育部的說明
卻說沒有說服力
要明記於判決文的結果
所以我把判決書完整給他自己慢慢看

KCLin0423 wrote:
上一次法院的判決結果就是被拿來當課綱違法的論點
監察院是執政黨的,對於反課綱一方無說服力(恕刪)

監察院無說服力
教育部陳述法院判決結果無說服力(你能指出教育部說謊嗎)
跟那群蠢學生口徑一致,只好一起拆穿謊言
對那群蠢學生,只有自己的說法,才有說服力吧

沒有違法
沒有程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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