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u wrote:難道維護公共安全是政府責任嗎難道發生公安意外是政府責任嗎 請明確修法擴大政府權力以維護公共安全請擴大公務員編制 擴大政府支出以維護公共安全發生公安意外 法有明定由誰負責不滿的話 請修法
polu wrote:政府也是人民選出來的看來出任何事都是人民扛了 政府只有首長是選出來的我們並沒有選過行政院長 各部長文官更是經考試錄取 和選舉沒有半點關係請搞清楚再來還有誰扛責 自有法律明定修法程序 亦有法律明定請遵守法律跳到 出任何事都是人民扛了也實在跳的太遠
peng321 wrote:政府只有首長是選出...(恕刪) 民主國家~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怎麼會和"選舉"沒有關係惡法亦法~說的也沒錯但不該把修法的責任推給人民立法院是政府的一部分政府不是只有行政院.只有執政黨人民賦予國家治理的權力國家治理失當要人民負責鬼島無誤~
polu wrote:民主國家~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怎麼會和"選舉"沒有關係 polu wrote:人民賦予國家治理的權力國家治理失當要人民負責鬼島無誤~ 請問你在說什麼?前面說政府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後面說國家治理失當要人民負責這邏輯沒問題但結論是 鬼島無誤你的說法讓我很疑惑不必在那繞來繞去主權在民的觀念跟通通由人民負責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硬要把兩者混為一談 其用意是?你前面說到公共安全政府有責依法維護公共安全以交通安全為例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那有沒有人違法? 還是有所以政府負責?不用胡扯 當然是違法者負責如果要以結果論 只要出了公共意外政府就該負責也行那不要抱怨為何要納稅人出錢還有 世界各國每年都有公共意外按你的說法 政府應維護公共安全各國國賠賠不完所以前面不就很多人質疑 為何私人辦活動還要政府賠?這不是你一句 政府應維護公共安全就能混過去的
peng321 wrote:請問你在說什麼?前...(恕刪) 說了一堆.無法掩蓋"法律是政府所制定的事實"那麼"法規未盡完善""必須修法"究竟是誰的責任?你還堅持是人民的責任嗎?問題就在八仙事件是合法活動還敢嗆聲"不滿請修法"政府若是這態度.被換掉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