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行的環境實在不太適合重車上高速公路, 我這兩天在德國有上無限速公路
只有兩線道, 也碰到過幾台重車, 但是這邊的人開車超有規矩的
我在內線用時速200公里行進, 完全不會擔心有車子會忽然跑進來
我比較支持台灣的駕駛應該都要重考, 等到高速公路內外車道很有秩序
內線沒有龜車死不移出, 應該就可以開放重車了, 不然對重車騎士實在太危險了
Howdy Mate wrote:
支持米咖
既然以下連結的事實不被正視
大型重機在快速道路的A1數據
且法律已三讀通過, 並公告
但交通部遲遲不開放試辦
沒試辦就沒統計數據, 沒數據就無法客觀說明大重在國道上的情形
自己的權益只有自己來捍衛
沒有革不了的命,就看敢不敢革命
明顯違法犯紀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2條明文規定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法規規定550CC以上,黃牌是幾CC?
但書也別忘了...不要再一直提說法通過了
沒公告允許路段、時段上去就是違法
還有他也漏繳通行費
全國法規網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