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減小了警察的負擔
可以這樣當場擊斃的話
警察以後碰到任何現場案件
直接掏出槍把人斃了
事後說那是想殺人的精神病就好
多有效率!
而以後再出現像龔重安這類的人渣
對女童割喉
就說自己正巧碰上
女童精神病發作想殺人
所以自己見義勇為了救人
只好把女童給割喉了
不但不會被判刑
還能被當作是社會的英雄
實在太棒了



ModelASF wrote:
但是這樣就該死嗎??大家都只譴責當下行為
為什麼沒人去關心他今天會這樣是怎樣造成的?
因為憤怒!因為冷漠!
發生事情當下大家就是譴責!憤怒!攻擊!覺得他們就是該死!

badday wrote:
這句話也很蠢
甚麼叫「攻擊永遠是生命最後的吶喊!」
有精神病跟生命最後的吶喊有啥鳥關係
路人甲乙丙丁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精神病攻擊時
路人甲乙丙丁才是最該使出「攻擊永遠是生命最後的吶喊!」的人吧
齊爾-D-01 wrote:
我認為那些判可教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