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確是太便宜死刑犯了死刑犯多的是連環殺人犯,死刑只是一名償N命應該把罪大惡極的死刑犯發給醫學研究機構隨便使用;罪行較次者發配給政府機關,專門作一些極危險的工作,如清理核災現場等一槍斃命實在太仁慈,也太浪費了
不知道有沒有腦電波死刑,每天在殺人犯腦中直接植入受害者被害過程的情境電波,例如割喉,就每天讓殺人犯實感體驗自已被割喉的情境,要極逼真如真實,到殺人犯死之前,每天行刑一次,讓殺人犯知道,奪走受害人的不只是生命與未來,被害的過程中,受害者是如何痛苦的往生 !!
支持死刑也不反對廢死。死刑:感覺犯罪者只有執行的那一小段時間痛苦感覺並無實質效果,但是早點除掉也不錯。廢死:如果被判有期徒刑行(累犯不得緩刑、假釋)、無期徒刑、死刑(重罪者不得假釋)。以上如有受害者本人或家屬那該犯罪者就在牢房服刑由政府制訂勞動計畫讓受刑人賺錢來賠償給家屬。如果被害人已故又無家屬,那工作所得全部納入國庫直到刑期結束或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