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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文創爭議 童子賢協調 誠品買回商場、旅館產權 與北市府重新議約.......

既然覺得誠品賺很大

應該是市府向富邦買回這一部分的地上物產權

然後以新房東的名義和誠品重新議約吧

怎麼會房東乾脆把賺錢的房間賣給房客

胡搞瞎搞

你把這一部分的地上物產權賣斷給誠品

那BOT的精神還在嗎?

特許期過後市府還能無償取回產權嗎?

這裡面真的有利益輸送的問題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既然覺得誠品賺很大...(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

不過柯粉好像還沒發現事情的嚴重性,一直拿誠品要多上繳權利金這點拼命幫柯市府搖旗吶喊,誠品當然願意多繳,但前提是台北市政府要協助誠品取得旅館和商場的產權,等於是台北市政府未經公開招標,就將原本屬於台北市政府的產權賣給誠品

至於富邦,感覺起來好像有點損失,但我想柯文哲應該會在其他標案讓利給富邦來換取富邦同意誠品買下的價格,現在就看誠品到底是要用多少錢來買,這部分目前都還沒公開
louar wrote: 你說到重點了 不過柯粉好像還沒發現...(恕刪)


既然是"其他標案", 憑啥讓利給得標廠商?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既然覺得誠品賺很大
...(恕刪)


我剛剛打瞌睡時夢到這會不會是一個騙局
把商場及旅館產權給誠品買斷之後
富邦花了巨額資金卻無利可圖
然後不玩了要求市府鑑價買回
買回之後呢~ 誠品會說他它是善意第三者有契約存在然後要求繼續營運
然後取得松菸文創最精華區繼續賺取高額利潤
最後北市府花大錢買回卻對誠品無可奈何
台北市民當凱子


真心建議北市府鑑價買回
再將旅館招標給有旅館經營經驗之商家
如晶華酒店等有名氣之企業(誠品可以排除在外因為它根本沒有經營旅館業)
其他商場低價出租給真正想做文創之業者
畢竟市府不是營利事業
要真扶持文創就做徹底一點吧

VICCHEN2006 wrote:
柯P憑什麼給誠品接...(恕刪)

x_xue520 wrote:
我剛剛打瞌睡時夢到...(恕刪)


柯市府應該不會讓富邦無利可圖,因為富邦如果不同意誠品買下的價格,那柯市府就沒得玩了
所以應該會想辦法提供其他開發案補貼富邦損失
這不是BOT案嗎?

為什麼可以不經過重新招標就指定給特定財團?

而且三人密會是怎麼回事?這難道不是柯文哲圖利特定財團嗎?

憑什麼柯文哲說要賣誰就賣誰不用招標的?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
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妖魔鬼怪都可以出來
不管你說合約怎麼樣
一家人民公司辛辛苦苦的經營商城
投入這麼多的時間跟金錢還有努力
好不容易做起來
卻抵不過台北市市長的孫子兵法
白白的把剛要下蛋的金雞母拱手讓給市長友好的企業

好一個現代政府巧取豪奪人民財產的案例
不知道那些喊著今日拆大埔明日拆政府的團體與學生去哪兒了?
louar wrote:
柯市府應該不會讓富...(恕刪)


重點是公家設施不能如此私相授受吧

任何產權的轉移都必須經過公開招標的程序

真要這樣子搞已經涉及不法

富邦也沒資格賣斷地上物產權

以BOT案來說

地上物產權最終還是屬於北市府

除非是誠品買斷的只是BOT特許期之內的產權

但這樣子誠品應該寧願照現狀



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
重點是公家設施不能...(恕刪)


吳清友說,若購下松菸旅館BOT產權,會以保證60%住房率為基礎繳交權利金
以這句話來看,怎麼看也不像是僅限於特許期內

另外童子賢表示,很感謝蔡明忠願意退讓,在誠品直接買下松菸商場跟旅館BOT權利後,北市府省下出資買回去的麻煩
這句話的真正含意,就是誠品的買下產權等同於市府的出資買回,這似乎也意味誠品所謂的買下產權是沒有特許期的

其實按照一般程序,北市府如果照價買回文創大樓,不管要怎麼樣來經營,都還是要公開招標,但童子賢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要繞過這個程序,直接讓誠品繼續經營,換句話說,就是藉這個機會,看能不能便宜買下文創大樓
附帶一提,原本這文創BOT案是誠品得標,但誠品因為財務計畫無法確定被廢標(這還是柯市府廉委會的人自己爆料出來的)
所以這是台北市壓著富邦簽下讓與誠品新約
台北是不是專制集權特別區?
由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這些事情了
所有步驟都在他的SOP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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