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2008 wrote:
正解台北市八米以下...(恕刪)
八米以下巷道早就在收了,郝市長時就有在收了,
巷道劃設前就會先知會當地里長,劃設後會有一段時間讓私地主確認,
私地主如果不願劃設會取消,私地主同意即會開始收費,
基本上私地主認為是即成道路,假如私地主並沒有需長停車輛,
都會同意劃設,因為即使不劃設,私地主自己也停不到,會被其他車輛佔用,
法律規定,只要是道路就不能用東西佔(路霸)。
我家巷道看到的情況是...長停車輛會自動移至私地主不願劃設的停車位,
因為不用收錢,但...大家也不用想停,1.停了不會走。2.需要離開就用其他車輛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