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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路邊汽車停車格 年底前全面納入收費

狗子2008 wrote:
正解台北市八米以下...(恕刪)


八米以下巷道早就在收了,郝市長時就有在收了,

巷道劃設前就會先知會當地里長,劃設後會有一段時間讓私地主確認,

私地主如果不願劃設會取消,私地主同意即會開始收費,

基本上私地主認為是即成道路,假如私地主並沒有需長停車輛,

都會同意劃設,因為即使不劃設,私地主自己也停不到,會被其他車輛佔用,

法律規定,只要是道路就不能用東西佔(路霸)。

我家巷道看到的情況是...長停車輛會自動移至私地主不願劃設的停車位,

因為不用收錢,但...大家也不用想停,1.停了不會走。2.需要離開就用其他車輛佔。

mixdog10 wrote:
尚未徵收的既成巷道地主不用繳地價稅
可以給地主停車費補償或免收但是限定車子數量
不知道這樣搞可以嗎
還是幾米內巷道通通畫紅線算了


這個也有在做喔!基本上巷道寬度不足讓消防車進入,就會在巷道兩邊劃設紅線。

jackelhou wrote:
那機車為什麼不必使...(恕刪)

雖然我也騎機車通勤,但我贊同你的話。
依汽機車停車格面積比例收費,大家都公平。

狗子2008 wrote:
正解台北市八米以下...(恕刪)

既成道路市政府有不動產地役權
只要直接塗銷停車格,違法停車直接拖吊就解決了
有所有權狀不是最大的XD

如果全面收費這點是為了要改善交通壅塞,提高大眾搭乘大眾運輸的意願
那這項措施我是抱持正面態度在看
但是一碗水要端平才對
要做到全面收費、計程車一小時免費停車取消、機車停車格也全面收費
這樣子才對
最好就是買車前要求檢附自有停車位證明才發牌照
日本就是這樣子

還是要學新加坡....
控管車子的總量
想要買車得要有"擁車證"
總數是固定的,得要有舊車報廢才有可能再釋出新的出來,有限期間只有10年...

老是羨慕國外的交通有多好、環境有多棒
卻從不想想別人付出什麼代價

當然,我相信台本是政府的政客沒這個種這樣子玩就是了

壓力鍋 wrote:
雖然我也騎機車通勤...(恕刪)

支持公平正義
我從第一次買車到現在都是租車位

EAPON wrote:
既成道路市政府有不動產地役權
只要直接塗銷停車格,違法停車直接拖吊就解決了
有所有權狀不是最大的XD
如果全面收費這點是為了要改善交通壅塞,提高大眾搭乘大眾運輸的意願
那這項措施我是抱持正面態度在看
但是一碗水要端平才對
要做到全面收費、計程車一小時免費停車取消、機車停車格也全面收費
這樣子才對
最好就是買車前要求檢附自有停車位證明才發牌照
日本就是這樣子
還是要學新加坡....
控管車子的總量
想要買車得要有"擁車證"
總數是固定的,得要有舊車報廢才有可能再釋出新的出來,有限期間只有10年...
老是羨慕國外的交通有多好、環境有多棒
卻從不想想別人付出什麼代價
當然,我相信台本是政府的政客沒這個種這樣子玩就是了


一步一步來,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齊頭式的平等並不是真平等。

在台北市有許多地方對於機車都有在收費,尤其是一位難求的地區,

收取停車費的目的是什麼呢?主要還是停車位的周轉率,並不是為了收費。

jackelhou wrote:
那機車為什麼不必使...(恕刪)
不用急啦,慢慢來

汽車體積龐大,當然汽車優先


全面實施後,台北市土地,應該可減少承受不知多少噸的重量

cooldu13 wrote:
八米以下巷道早就在...(恕刪)


8米以下徵收是少數
基本上市府根本沒預算徵收既成道路
取得地主同意是地主少或只有一個人
如果是共同持有
取得同意就困難
我覺得該收

而且一個小時至少80塊以上

這樣才能達到抑制車輛的目地

有住市中心的台北市民長期占用免費停車格,
然後對附近公司行號的開車上班族們出租停車位,(收月租)
所以與其交錢給私人,
不如交給公家,
反正都是要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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