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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2400元 合法棄養貓狗



jwe123 wrote:
要不要看看日本 養一隻狗 跟 一隻貓 多麼困難~ 這才是根本解決的方法


外國月亮沒有比較圓.
日本買一隻動物基本都超過10萬日圓,
每年還是有將近20萬隻動物被撲殺(包括棄養,走失,野外繁殖....)

另外日本可是有寵物回收車這種制度的國家,
基本上被"回收"的寵物都是死路一條


jwe123 wrote:
問題是? 誰出錢? 納稅人? 還是 ?
流浪貓狗的問題是出在人好嗎~~ .


確實有很多人並不適合養貓狗

在我家,貓就跟親人一樣,不會打罵她,也不可能把她棄養。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確實有很多人並不適合...(恕刪)


+1
我家以前養夠和小倉鼠,現在養兩隻貓,昨晚不知哪兒跑來一隻流浪貓直接衝去吃乾糧,只可惜我好奇一動牠就嚇跑了
但願今晚能看到牠,混熟了,再想辦法抓去結紮

TNR協會募款買了塊地,想建成無法送養又無法原地野放的貓咪住處,目前正裝修中......
0.0 這個不是二年前就看過的嗎.. 別個縣市也有呀
改24000好不好? 我看聰明的台灣人就直接棄養在馬路上,鬼才會去給你繳錢,被抓到再說嗎,家裡很窮養不起政府還要搶錢毫無人性

那些啥不能安樂死的,根本就是亂搞,該殺就是要殺,通通養起來幹嘛?滿足一些人我們可以說自己是有愛心的台灣人嗎?
重點再繁殖場
只要先管制繁殖場就能減少一堆小毛頭看可愛就買回去養一陣子,生病醫不起就丟棄

接著在人口調查時,順便對其寵物也作登記,強制寵物死後也要登記
這樣就能有效減少流浪動物,可惜的是立法的那些人從來不作事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看過很多小情侶買了狗或貓
只是為了好玩
然後又懶得好好照顧

網路上很多都是買了不養
要送人

而且政府沒有收錢
反而清狗屎要動用人力
開設收容所要人力及財力
不如徵稅
有繳錢就給你養
想棄養~可以
再給一筆錢

當遛狗要帶狗牌之後
過了幾年
國人會習慣 養狗
就要幫狗申請狗牌
認養流浪狗 免費送狗牌
不申請不能帶出門


vf726876 wrote:
我覺的.該先處理飼主...(恕刪)


太難了,我們附近就有住戶養了7條臘腸,早上6-7點一定開鐵門出來放封,整條馬路都是七條毛小孩的廁所。
有位比利時的朋友這麼說.他的國家完全沒有流浪貓狗的問題.原因是:
1.買賣貓狗的費用非常貴.貴到你沒法隨隨便便買來當玩具.
2.完整而嚴格的戶籍制度.
3.棄養一律重罰.
4.無法繼續飼養的人也有合法的轉置管道.當然也不便宜.
5.也是最重要的.重視生命教育.

新北市目前無安樂死,
網路社群團體近日瘋傳新北市去年擬推出的「收棄養費」政策,並以「新北市民繳二四○○元就可合法棄養貓狗?」為題,新北市動物保護處處長陳淵泉駁斥「惡意中傷、移花接木栽贓」,強調從未發布新聞稿並實施收取兩千四百元的不擬續養政策。

動保處指移花接木 要求撤文道歉
新北市去年初原有意跟進台北市、基隆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花蓮縣等縣市,依動保法中「各縣市收容所收容飼主不續養的動物,得收取費用,由主管機關訂定」規定,向飼主收取每天約兩百元的照料費,進而計算出收取兩千四百元的費用,讓不便續養犬貓的飼主,將犬貓帶到收容所,避免造成社會問題。

但消息一出,引起「合法棄養」的反彈,市府改弦易轍推出「幸福轉運站」媒合平台,原先的飼主送棄養動物入收容所收規費兩千四百元的政策,胎死腹中。

近日舊新聞被擷取在社群團體瘋傳,並被指是朱立倫回到新北市長工作崗位後提出的新政策,陳淵泉嚴詞駁斥,並點名發文的網友儘速撤文、公開道歉,也呼籲網友勿隨之起舞,否則將依法追究。

市府推的是幸福轉運站 成效佳
陳淵泉說,「幸福轉運站」給舊飼主一個月的冷靜期思考,避免衝動而後悔,並協助寵物媒合新飼主;自去年四月下旬實施以來,有四百七十隻寵物上網讓各界認養,成功讓兩百八十八名飼主回心轉意,繼續飼養寵物,不再送入動物之家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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