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dai wrote:柯文哲也稱讚市府員工都很認真,都市發展局還在週末自動自發加班,相信他們慢慢會習慣、物以類聚,「把工作當成休閒,我要鼓勵這種文化」。...(恕刪) 投他的人,以後被老闆要求無薪加班,都要有「把工作當成休閒」的體認!!
VICCHEN2006 wrote:公務人員加班沒加班費...(恕刪) 很多公務員加班是沒錢拿,最多每月20小時加班(有規定),若特殊加班,須先經首長同意!假日加班最多可報4小時(做12小時也一樣),最多排補休!
yangdai wrote:台大醫院我笑了,propa踩著3吋高跟鞋papa走,便當不要錢,買書不要錢,飲料不要錢,筆不要錢,資料夾不要錢,電影票不要錢,住高級飯店跑腿送件接小孩通通都不要錢......還可以幫忙寫報告,這待遇連實習醫生都享想到。不知道這算不算貪污?北市府要不要將台大醫院這個業代文化引進來?讓它更像一點。...(恕刪) 連 MG149 私帳都被放水過關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柯P 沒在怕的。
VICCHEN2006 wrote:公務員若做事沒效率,...(恕刪) 公務員若做事一切"依法行政",長官不受關說,若柯P"真的"這樣"確實執行"公務員真的很涼!!EX:民眾送文件給公務員...公務員:這文件少XX,與法條OO違背....,退件!民眾:通融一下....,我要找你們長官,找個夠大的來見我......!長官:一切依法行政.....(滾回去把資料備齊再來)民眾找民代關.....切..長官:我們不接受關說,請去找市長.....(滾回去把資料備齊再來)公務員一切"依法行政",爽死了!!一般民眾請自己去讀懂法規!(XXOO法條是寫什麼?)
團圓嚕 wrote:呵呵感覺這個板好多公...(恕刪) 很多酸言酸語被砍了!不過還是補一下 ...國營事業刑事比照公務員,也用公文行文,但有公務員資格的比例不高。辦公室比較不必在意民眾觀感,我們公司不禁員工上網,做事看完工時間,不必裝模做樣給長官看。所以我有上網不表示沒做事,不必報給柯市長知道。
jerryleon wrote:加班還有補休,還不錯...(恕刪) 自己的權益不去爭取, 然後去責怪爭取到這些應有權益的人?別的地方不清楚, 不過... 台北市的勞檢處這幾年管的不算少....至少我上班的地方被查了很多次 (因為有不滿的員工檢舉), 幾次下來, 至少加班費補休與工時問題都改善了.說真的, 下次他們要再過來, 或許可以請他們先管好他們自己吧... 不然有何立場來要求我們私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