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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應該成立大巨蛋善後委員會


ydds wrote:
那是以前啦~未來,誰...(恕刪)


台北要有五月天或六月天場館,不管怎樣都要先有個巨蛋吧?



凸歸台灣 wrote:
台北要有五月天或六月...(恕刪)


准! 您就放手去幹吧!
查弊案很好呀,一切都攤在陽光下!! 不過,重大工程建設,本來就必須多一點「彈性」,這是主管的裁量範圍。

話說回來,BOT財團蓋球場跟經營球場,本來就沒太大的利潤可言,換成我也會跟政府多要一點東西;事實上,我從年輕就很期待台灣有個巨蛋。

我有疑問:

1. 當初為何要BOT,把地賣一賣不就簡單了事?? 像新板特區跟北大校區,當初蘇縣長都賣得乾乾淨淨,也沒那麼多鳥事;其實,50年後回收土地後,可以再BOT或利用一次,政府不吃虧呀!!

2. 大巨蛋到底是不是標準的球場(媒體都說從圓蛋變成橢圓蛋)?? 台灣職棒會在這邊打嗎?? 票價會提高嗎?? 如果因此美國職棒可以比照到日本比賽的話,這對於未來很有前瞻性。

3. 如果真的回饋台北市一年只有10天的利用期,是少了點!! 但是這可以談的,也可以修改合約。


套現在很流行的做法,大巨蛋蓋好後可以「封存」不啟用。


看到BOT就抓狂的人包括柯P要不要先去分辨「政府採購法」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差別
花點時間去瞭解促參法所稱本業與附屬事業的關係
不針對個案
興建營運移轉(BOT)契約叫投資契約不是採購契約,促參本質是招商不是發包
北市府應該有專業團隊告訴市長正確的訊息
不過現這唯我獨尊的氛圍下,保持沉默會是最好保身之道
天佑..台˙北



alou21 wrote:
看到BOT就抓狂的人...(恕刪)


同意樓上見解。

促參法跟採購法本來就不一樣,有時雖然兩條路都走得通,但也是需要看個案性質再決定合適的路徑。

臺北蓋一個大巨蛋或是高雄蓋一個世大運體育場,活動辦完了之後,難道不用養嗎?

想問問各位鍵盤企業家,在不蓋商場或是旅館等商業用途前提下,各位要如何以大巨蛋生財呢?(想聽聽看各位的創意,以便證明以前的人都是笨蛋)

有哪位企業家肯(能)說,即使真正真正虧錢,我也能說服股東來參加公共工程?

誰管你BOT不BOT?他們要的是社會住宅,而且要位在市中心的社會住宅。最好就蓋在大巨蛋原址,然後每個都分一間。

有人會說社會住宅只租不賣,要租市中心的房到處都是,幹嘛一定要拆了大巨蛋?只是台灣是有吵就有糖吃的,只要想辦法租到一間,日後地價起漲後,可以要求原價購買;即使不能買,也可以世世代代傳給子孫,總有一天凹到能買。

這樣大批魯蛇就能達成在大安、信義區有房的夢想了!為了子子孫孫,還能不拆了大巨蛋?





dgkevin wrote:
1. 當初為何要BOT,把地賣一賣不就簡單了事?? 像新板特區跟北大校區,當初蘇縣長都賣得乾乾淨淨,也沒那麼多鳥事;其實,50年後回收土地後,可以再BOT或利用一次,政府不吃虧呀!!


顏色對了,所以就沒鳥事,事實上大台北地區房價會高漲,罪魁禍首之一就是當初的亂賣地...

dgkevin wrote:
2. 大巨蛋到底是不是標準的球場(媒體都說從圓蛋變成橢圓蛋)?? 台灣職棒會在這邊打嗎?? 票價會提高嗎?? 如果因此美國職棒可以比照到日本比賽的話,這對於未來很有前瞻性。


這分兩個層次,基本上他是標準球場無誤...完全符合IBAF的規則所以他可以舉辦國際賽

第二點,要舉辦職棒比賽更沒問題,職棒場地不需要符合國際標準,看看MLB最有名的芬威球場歪七扭八還是打

的嚇嚇叫,連新建的洋基球場也不太符合國際標準,所以NPB或者MLB來台灣辦開幕賽之類的絕對沒問題...

CPBL就看有沒有球隊要認養(冠名之類的...),目前除了lamigo以外,其他三隊都很有本錢選這裡當主場...


dgkevin wrote:
3. 如果真的回饋台北市一年只有10天的利用期,是少了點!! 但是這可以談的,也可以修改合約。
套現在很流行的做法,大巨蛋蓋好後可以「封存」不啟用。


這個你要看看所謂的回饋台北市,台北市要用來幹啥? 我個人想不出台北市府可以舉辦什麼重要活動必須要用到大巨蛋,可以塞滿這10天
高雄那顆BOT漢神小巨蛋當年也是延宕完工,蓋好後養蚊子,隔壁的漢神百貨反而人潮洶湧財團賺翻,怎沒聽婉君們叫過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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