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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阿婆雞蛋糕」10年欠500張罰單未繳


小熊破 wrote:
違法的沒事,執行公權...(恕刪)
同感,那邊攤販罰不怕,星巴克騎樓已經夠窄了
其實那個路口賣雞蛋糕的不只一攤
我記得有時人多會到四攤
但是阿婆永遠都自己一攤在星巴克門口那
對面廢墟下有兩攤
在另一個對面路口好像是郵局那邊有一攤
哪邊生意會最好應該不用想也知道

阿婆會不會兇 佔地為王
一點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些都是違法的
警察檢舉天經地義
阿婆罰單不繳為什麼不扣攤車扣到她脫褲

阿婆這樣是無本生意
說很窮我是不信的
常常假日看到阿婆賣整天
就算六小時好了(一定不只)
他有三個爐子
我看過他做幾乎不用一分鐘就可以烤好一爐
算寬鬆點兩分鐘只能做三爐
一小時90爐
一爐4個賣20元
一小時可收入1800元
6小時就10800元
打個八折扣掉可能會休息等等的時間
一天少說也有8640收入
再扣掉成本1000(應該不到)
一天就可淨賺7000多
好賺嗎?
其實也還好
假日才有那麼多人潮一直有生意
平常怎樣我就不知道了
但阿婆在鏡頭前裝可憐我是絕對不信的


事在人為而已,修法,買的人也要開罰,自然就會去找店面做生意了...
遇到者種擺攤的惡人,我一定天天 1999、110 報案處理。
請問了解法律的大大
如果罰款不繳  是否可以 管收 還是 強制執行?
知道的大大 可以分享一下嗎?
謝謝!!
有錯嗎?我也沒說朱市長沒魄力。取締這種老攤販是會面臨很多人情壓力,我的意思是如果市長就有這份決心,那什麼民代施壓、鄉民指責就不會是警察的阻力,那這種亂象就不會是問題。
你那麼敏感幹嘛?動不動就要用藍綠眼鏡來看事情。
小時候我全家賴以維生的麵攤就擺在我家大門口,
有一天,硬生生被警察全部没收了。
那些設備價值好幾萬,也是全家省吃儉用好幾年才買下的。
警察叫我們把東西在五分鐘內搬進房子裡,不然就全收走,
可是我家只有三坪多,根本也放不下那些東西。
只能眼睜睜看著東西被收走。
從此,我們全家都喝西北風過活,
而我爸成了深綠的支持者。
當時讀小學的我,不知道老老實實做小生意過日子也是違法的。
而警察在小學的我看來,比流氓還可怕,因為我們沒遇過流氓找麻煩。

可惜那時沒有鄉民啊。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小時候我全家賴以維生...(恕刪)


繳稅 繳稅 繳稅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大家都要繳稅 為何還要怪罪警察?
s927471 wrote:
繳稅 繳稅 繳稅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大家都要繳稅 為何還要怪罪警察?


哇哈哈
難道你以為全國的攤販有哪一間繳稅嗎?


shortman wrote:
請問了解法律的大大如...(恕刪)

我法律觀念不是很好,估狗了一下相關部分

強制執行看起來要由法官同意,警方沒有能力片面執行

低階警官當然沒權力自己找法官,應該都要高階警官或檢察官出面協助才有辦法?

以下是根據自己在服役期間看到的情況來想像:

總之到時候只要議員或立委出來替選民服務,很多這種違法攤販都可以safe

軍公教又是弱勢團體,立委或議員出來替選民喬事情姿態都老高,差不多就是指著對方鼻子罵這樣

久而久之,熱血新人開單往上呈,老鳥長官也就隨便看看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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