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邊走邊抽、停下來抽還是騎(開)車的時候抽!
但抽菸的人,買菸時除了菸錢還另外出了一份"菸捐"!
以下截自於衛服部網站:
2007年7月11日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將調高菸品健康福利捐之主導權回歸衛生主管機關;2009 年1 月23 日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四條,菸品健康福利捐已由每包10元調高為20元。鑑於一次大幅調漲,能於短期間內減少菸品消耗量,尤其能大幅降低青少年吸菸人口;且菸害不僅對國民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其相關醫療支出更對健保財務造成負擔,提高菸品健康福利捐除了維護公益外,同時由損害者承擔部份責任,可實現社會正義;而將菸品健康福利捐投諸於更多元的民眾健康照顧與服務,更是有效益的健康投資。
以定額先分配予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之用(< 前1年徵收額度1%)
70%供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20%用於:
6% 癌症防治
5% 提升醫療品質
4% 補助經濟困難者保險費
3% 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
2% 罕見疾病醫療費用
6% 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與衛生保健
3% 中央與地方社會福利之用
1% 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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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既然癮君子已經依法律規定繳了"菸捐"了,
除了騎(開)車影響用路人安全外,
為什麼空曠處抽菸也要被人嫌?
政府到處設立禁止吸菸的標誌,
但相對的,
政府有設置供吸菸者使用的"吸菸室"嗎?
如果要一昧的禁止吸菸這檔事,
請政府把菸直接列為毒品,
把菸酒公賣局收掉,
不要又想禁止,又想收這些癮君子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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