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

返家遇賊扭打屋主失手奪命,竊賊之弟罵屋主兇殘

小偷侵入民宅,犯行被發現後先攻擊屋主,還怪屋主下手重?
如果今天換成自己是當事人
自己家人生命受到危害
如果能力許可
我至少會把他打到四肢都斷掉吧 ...

如果因為心軟或是擔心後面的刑罰
讓自己的家人受傷了
或是造成永遠不能抹滅的遺憾
自己可能會一輩子良心不安

小弟贊同這位屋主

讓台灣少了一個垃圾

更讓許多家庭以後減少了這種擔心以及恐懼
在當下,屋主怎麼知道小偷不是那種可以一個打十個的高手?不是陳進興之類兇殘的歹徒?當然出手能有多重就多重,先把牠打倒再說。

寧可讓別人的老爸沒有兒子,不能讓自己的兒子沒有老爸。

滷智深 wrote:
台灣刑罰算輕嗎?
如果真的輕,
總統或立委候選人應該都會拿刑罰來當政見了吧?
從沒看過有老百姓在問候選人關於刑罰的改善.
所以...台灣刑罰算輕嗎?



這真是一個很好的點,面對那麼多的社會問題...酒駕、情殺、殺人、搶劫
大家打嘴砲的同時順便想想,怎樣要求立法從嚴....
了不起,這才是海陸的戰力!
感謝他為民除害,如果有什麼管道可以幫助
他打官司,我願意幫忙。

身高 180 當小偷?
你看海陸兩棲有 180 的嗎? 應該不多。
為什麼,因為不靈活。
這種擺明是要當強盜!
想說即使失風,仗著人高馬大,也沒人敢動他。
夜路走多碰到鬼了吧(說不定是兩棲水鬼),
真的是三好加一好!

家是一個人的堡壘,國人好像缺乏這種概念?
一般民眾沒觀念就算了,檢察官可不行。
如果有人敢到我家來偷東西還是幹嘛,我會把他扁
到死為止,不會像這位弟兄這麼專業只是壓制而已。
剛剛看新聞
新聞說生命權跟財產權
還是會判生命權重要,所以屋主還是要被判刑,
為何屋主只有財產權受到傷害呢
小偷刀拿兇器,應該生命權也受到威脅
(蘋果的動畫裡面有拿兇器)

sikin wrote:
剛剛看新聞新聞說生命...(恕刪)


只能說:屋主,辛苦你了!!
當竊賊已經不對了
當竊賊失風還不肯乖乖就擒企圖加害屋主
要怪誰?
家是一個城堡,每個家庭的人都該可以消除外面進來的侵害。
但台灣這種怪法律及一群恐龍法官、童子軍法官、法曹,我想大家還是好自為之吧…

我覺得更不可思議的是,家屬有臉出來說話…他們不會為家中出了個小偷哥哥不好意思嗎?
會不會到最後,屋主還要賠小偷家屬一筆錢?
ru282006 wrote:
講實在的

你看看他的前科,毒品、強盜

只有2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敗類"

這種人關沒多久就假釋出來繼續犯案(恕刪)


果然沒錯,事實就是這樣,只能怪我們的法律實在是出問題了

張嫌的弟弟表示,哥哥有竊盜、毒品等前科,十三年前被判入獄服刑,
今年初假釋出獄,從事水電工作,卻因工作縮減,已失業五個月,
沒想到竟因闖空門偷竊被屋主勒斃。


再看看屋主的反應,法官大人將心比心吧

北市一名自海軍陸戰隊退伍的新婚男子,前晚攜懷孕八月的妻子返家,發現竟有小偷躲在屋內,

小偷還揮拳朝他攻擊,男子為保護孕妻,奮不顧身上前搏鬥,勒住小偷頸部,警方據報到場發現

小偷被制伏暈倒,送醫急救十小時後不治,警方以男子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但他事後不悔說:「若不制伏,恐造成兩屍三命!」

說真的,等真的造成兩屍三命,小偷那個敗類一定又當庭痛哭,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不小心的

求法官原諒,我真心知錯了!~@#!@#一堆屁話

然後關各幾年,又同樣出來犯案,無限循環。
  • 4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