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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殺人,殺的又是警察?判幾年?2014090619更新中


虎克貓 wrote:
老爸有錢,這官司應該...(恕刪)


友昌實業 資本額2800萬
曾見傳
曾家的「友昌實業」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台灣科學園區內,辦公室占地千坪, 近年主要經營國內家具燈飾的加工裝配,在許多國家都有工廠


劉芯彤家產上億
就不知是那邊

李宗瑞沒做錯什麼事都被判三十年,這個殺警的一定要判死刑啦
應該比李宗瑞輕吧


台灣的法律真是病態

好多殺人案

判的罪刑 竟然比 迷姦來的輕

有GUTS的法官就要判故意殺人10年起跳~

沒GUTS的就判傷害致死7年起跳~
回一下樓上上~
迷姦判好幾年那是因為MR.色魔犯下好幾起~

那對情侶有本事殺好幾個警察,也不會判的比MR.色魔輕。
撂20兄弟狂毆 警追緝黑二代狠角

殺警案當中還有一個關鍵人物沒落網,就是竹聯幫和堂的的萬少丞,他父親是松聯幫大老,不過萬少丞跟父親不合反而加入了竹聯幫;他還在手機創立「兄弟會」的群組,方便他「線上動員」,當天他撂了20多名小弟到場動手,還事前糾眾在河濱公園「勤前教育」,被警方懷疑是整起案件的主嫌。

旋風用心棒 wrote:
造你這麼說,那天你在路上被搶被殺,旁邊就有穿制服的警察袖手旁觀,因為他下班要回局裡了

你應該不會怪他吧!!!.(恕刪)


穿上制服就表示還沒下班,當然怪他阿 ~~~ 誰叫他要穿上代表國家執法者的制服!!


蝴蝶吻 wrote:
回一下樓上上~迷姦判...(恕刪)



這就是現行法律好笑的地方

難道打了一千人耳光

傷害罪 * 1000

一罪一罰

所以可以判無期徒刑 還是死刑??


真是太好笑了
坊間不是流傳一句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不要説不可能,大家還記得前一陣子有個有小三小四的法官嗎?
不管怎樣,希望他們可以一起在獄裡懷念<那些年我們一起殺的警察>。
看畫面我認為起碼要超過六個人以上直接參與殺人動作,低於這個數目我覺得只是少數人出面頂罪而已。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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