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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李文中: 一切都是誤會 / 律師的工作 不需被道德 規範 嗎?

現在就三師賺最多
醫師
律師
會計師
心夠黑
用合法方式
可以賺更多
怎麼可以這樣批評律師?律師是用來搭友誼的橋樑用的。

KCLin0423 wrote:
MR.李文中: 一切...(恕刪)


是薛生的兩個孩子

那兩個孩子 長大後 若讀到 律師對其父的遭遇 稱為"一切都是誤會"
是多痛的事





律師也是人 也應該受人的道德規範

KCLin0423 wrote:
那就拿出證據來吧如果...(恕刪)


KCLin0423
"如果如這篇報導所說呢"
"...只是出氣..."









一條人命 及其破碎的家庭




KCLin0423您是用心在陳述嗎??
阿pentax wrote:
是薛生的兩個孩子那兩...(恕刪)


1."一切是誤會"的確是發言不當,他可以用其他委婉的方式陳述。
(或許,李只是回應記者的問話,那記者又是怎樣問的?)
2.試問,律師的道德規範是? 維護嫌犯的人權,法律上的權益,不是律師道德上應該做的事嗎? 你有證據,李的當事人當場是教唆殺人犯意是致人於死?
3.任何人,就算是被定罪的罪犯,他應有的權益,我們都要維護。
4.發起社會公審,是絕對不正義的。這跟文字獄沒甚麼差別。
5.你不是神,你無法憑你的心去斷定事實真相,如果,你心裏所認定的事實真相,是錯誤的,試問,你將如何補償?

我用維護所有人的權益,就算他是個罪犯,客觀的心發言

如果他有罪,請依證據與法律定罪,憑的是證據而不是心情
就算要定他罪,嫌犯應有的權益也要維護,不能因為心情而有任何過而不當侵犯權益的事。


阿pentax wrote:
MR.李文中: 一切...(恕刪)



李表示:
小孩?
我還有小三要養咧...
管他媽媽嫁給誰,
誰付錢我就幫誰...
電影魔鬼代言人演的角色不就是在講律師。

當律師以賺錢為著眼,真的很容易變成魔鬼代言人!!

阿pentax wrote:
是薛生的兩個孩子
那兩個孩子 長大後 若讀到 律師對其父的遭遇 稱為"一切都是誤會"
是多痛的事
律師也是人 也應該受人的道德規範


黑心律師:
只要給我錢
我能幫你解決事情
"人的道德規範" 這是什麼 能吃嗎?

KCLin0423 wrote:
律師為罪犯爭取該有的權益是合乎道德而且是正義的...(恕刪)


終於有人說一句像樣的話了。道德觀因人而異,用自己的道德去約束別人,是只有自以為比別人高尚的人才會有的想法。個人認為,這本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行為。

被告不等於有罪,警察會抓錯人,媒體更常常一窩蜂的未審先判。

律師的工作就是替大家都討厭的人說話,在不誤導法庭或是違法的前提下,想盡各種辦法替萬夫所指的人辯護、減刑,藉以減少冤獄的可能,並維護社會的法治以及穩定。

殺人罪的被告對律師自白了罪行,並提出了檢方未掌握的關鍵證據

律師應該

1.提供證據給檢方,使正義能得以伸張??
2.為被告隱瞞??
3.用消極的方法,避免檢方發現證據??
4.用積極的方法,消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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