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滿周月,災區民眾生活還沒恢復原狀,現在卻傳出不在管制區內的住戶,居然也能領到家戶慰問金,讓有些住戶抱怨,這是在濫用社會大眾的愛心。
高市府救助科長林欣緯:「造成他們不管是就學,還是採買等等各種生活不便(來補助),(如果覺得)他沒有受到影響,或是他要放棄申請,這部份我們會尊重民眾的選擇。」
原來市府最近利用民眾捐款,針對氣爆周圍27個里,發放家戶慰問金,每戶6000元。但除了氣爆災區的16個里,以及有淹水的8個里,另外管制區外約有3個里近2千4百戶,也可以領到6000塊的家戶慰問金,至少多支出1千400多萬。
記者:「(管制區外還是會)。」捐款民眾:「交通不方便呀,真的很不方便。」記者:「所以領6000元也合理嗎?」民眾:「對阿。」
捐款民眾:「如果說在管制區外是指多少外,100公尺還是200公尺(標準不明確)。」
捐款民眾有贊成有質疑,但當地住戶比較在意的是,真正的賠償何時發放,有店家製作200面布條,支持政府向廠商代位求償,也有住戶大嘆生活難過,但種種聲音只希望提醒政府加快責任的追究,早日讓該負責任的單位付出代價,還給他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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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到了,發紅包了。
非災民領6000
捐款39億剩5億多?
這一堆新聞,基本上都是聯合報在弄的,別的新聞媒體為何都不報,
單單聯合報在報導?
很多人都在罵三民自跟蘋果,
但事實上,三民自跟蘋果的新聞來源,也是被引用較多的。
反而聯合、中時等,經常都是自己抓住對手,然後就狂轟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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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高雄捐款專戶(不包含兩次電視台募款)收到的錢,
是『編列』好預算後,剩下5億多,而非花錢花到剩5億多。
包括台積電事件,其實這都是一樣的,聯合報都不告訴你,
政府單位是不能去做台積電作的事。
全中華民國政府裡面,沒有養房屋修繕單位,就算是新工處要蓋工程,
也只是作文書業務,然後發包給外包單位。
舉凡比方學校興建工程、政府機關工程,通通是這樣。
全台灣沒有那個政府單位,有能力去蓋一棟房子的。
就算有公設建築師這種單位,工作也是在文書審核,而不是下場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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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高雄市政府在救災第一時間,也沒有能力下去煮飯給災民吃,
因為就算高雄市政府員工要吃飯,也得走出市政府吃外面,
或者到外包給廠商的員工餐廳。
甚至某某國小營養午餐也是如此,
最早高雄四維國小自己養廚房,辦營養午餐,
不過後來一樣改成發包給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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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件事情,新聞媒體都故意不說、或者顛倒,這是錯誤的說法。
政府機關做事,只能這樣做,如果陳菊下令把工程給某某人來弄,
當然也會很快,可是立馬就得去跟檢察官喝咖啡。
因此,把市政府的工作跟台積電放在一起比,這是雞腿比柱子,亂比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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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裡的員工,這段時間加班的不多,大概就是按照自己的工作範圍去做,
加班多的,比較累的,基本上都是財主單位,
從81氣爆後,財主單位就是最忙的。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造冊、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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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其實是可以拿到、或者已經拿到補助款,
但拿到後卻不去修,要等善心人士去修,其實就拿了兩部分。
等於房子修好後,還有一筆錢落袋。這一點,新聞記者也沒跟你說。
回到前面,政府機關能做的最塊動作就是這樣,給你錢,讓你去修。
而這個給你錢的方式,不需要發包,不需要受採購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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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動作可以解除政府官僚的封印,
就是立重建特別條例。
不過現在罵的人,多半也是當初擋的人,
擋了可能的解套方式,卻後來才罵,真是台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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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台積電作的事,其實跟高雄市政府一樣,只是發錢,
真正修東西的,是互助營造跟達欣工程。
台積電只是比捐錢的人,多一個管錢的動作,
而他發錢的動作,不受採購法限制。
他捐的錢,可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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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修理房子最多的,是扶輪社,大概有台積電的四倍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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