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件..男子掉了雙證件,公司也跟著換人...其中一段內文:台北市商業處解釋,變更公司登記,只要資格符合,拿文件來就能核准,全台都是同樣標準,他們不是司法單位,無法辨識真假,如果有爭議,就交給法律新聞來源:TVBS
沒有那種一定要本人辦理的 只要證件符合就必須辦理 不然萬一某個人 躺在醫院 不能本人親自辦理時 那就不能辦嗎 如果是那才完蛋 比較嚴謹的單位,若是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就必須要有本人簽署的委託書,上面必須蓋本人印章和手印,甚至電話絡本人確認,若是連證件、印章和手機也一起掉了,那可能就沒辦法了。
pinget9 wrote:我二、三年前換公司時辦華南銀行沒拍照是華南銀行行員到我公司辦的...(恕刪) 臨櫃開戶一定會拍照。和銀行固定往來的公司行號,其員工開薪資戶,行員親自到公司辦理開戶事宜,不會拍照。這兩種我都遇過。
ykd521 wrote:說的沒錯,婦人說只遺失身份證,為何盜領者會知道是失主在陽信銀行有帳戶?感覺這件事不單純,若不是自導自演的話,只能找到盜領者才能釐清真相。 這年頭,別以為老百姓都很單純.只掉了一張身分證,全國幾百家銀行,農漁會信用部,信合社,為何直接挑上該婦人有開戶存錢的陽信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