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u2013 wrote:
嗯~果然還在救災就出...(恕刪)
如果您只是把這樣的訊息當作是譴責文,
不去重視檢討,
該拴緊的螺絲不拴緊,
死傷的是我們自己的鄉親父老啊!
該幫助伸出援手的,當然要義不容辭,
但是,這是公共危險罪責,
別敷衍了事,更別模糊焦點.
這樣的事情如果在那三小時內,
相關單位能實事求是地處理好這些緊急狀況,
防範於未然,
這才是保護市民該有的作法.
已經將這訊息E-mail給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希望能早日有答案,
給無辜受害的民眾一個答案.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