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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霸占手機涉侵占,母辯稱:只是試用 。

horizon0001 wrote:
便利店為何不是將個人資料交給警方
而是直接交給陌生人
我個人也覺得便利店這種作為非常不道德


我不知道便利店是否將個資交給陌生人,
但依我看的新聞,「便利店是將個資交給警方,而最後超商的個資法不起訴。」
因出於社會公益,非僅為一己之私,未違反個資法。
新聞連結

但侵占屬公訴罪,只要報警,就沒得撤案。
其實,如果把個資給失主,能私下和解,不留案底,或許對侵占者更有利。

做賊的喊抓賊,失敗的家庭教育,
受點教訓、學個經驗,我覺得很好,
家庭不會教,就給司法教。

hittaku0413 wrote:
我不知道便利店是否將...(恕刪)


看來以後還要多一個「狡辯罪」了..現代人真的黑白都不分了!!
有什麼的父母就會教出什麼樣的小孩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記得之前三星S5剛上市時,我兒子有一天晚上放學回家很興奮的告訴我“我撿到一支很新的S5",我聽到後板起了臉責備他為何沒拿去警察局備案?雖然他很不捨,露出貪婪的意念,我藉此機會給他上了一課。

這是個非常好的時機教育他的價值觀,我說你的人格絕對超越這支手機的價值千萬倍,手機是有價的而你的人格和靈魂是無價的。聽完後他很高興的拿著去警局了..............兩天後,”手機已由失主領回”,兒子很開心的告訴我。一周後,他得到一支規格相近的新手機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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