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
俗話說的好,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問題就是有時候不想用錢來解決問題
只會讓問題更嚴重
小則浪費時間,浪費更多金錢
重則損壞名聲、傷害身體、甚至是失去生命
像隔壁樓在討論的下雨天開車至淹水的地下道的事件
或許第一時間棄車,不要想著捨不得身家財產損失
而損失一條寶貴生命,反而得不償失
回到主題,就算違規或是酒駕
遇到警察臨檢就認了吧,頂多罰錢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堅持不想停而搞出後續更多的麻煩
或是身體被到傷害了,甚至是失去生命
反而是用再多金錢都買不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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