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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說,蔡的車其實是可以後退,然後車頭一轉離開.....XD

這種天才,難怪北市長初選會敗~~

vitesse wrote:
這種天才,難怪北市長初選會敗~~

我猜他也很無力吧,整天忙著陪一堆人抗議的人走司法機關,哪有時間選舉
還是有人一直跳針模糊焦點
重點是
這裡是號稱民主自由的台灣
[你.憑.什.麼.擋.在.我.車.子.前.面.阻.礙.我.通.過]

TCSH wrote:
還是有人一直跳針模糊...(恕刪)


重點還是擋在車道上...
這種人在路上通常都是警察直接帶回警局做筆錄的
之後就準備進去蹲了~

帶種點的要拿旗幟去國道高速公路擋車抗議啊
不過應該沒機會出來開記者會
因為不用半天就成為路肩的小碎塊


TCSH wrote:
還是有人一直跳針模糊...(恕刪)


[因.為.我.是.抗.議.者.我.不.讓.你.走.你.憑.什.麼.可.以.走]

pighead.jen wrote:
車子後退+轉頭所花的時間
存心要擋在車子前面的人難道會跟不上繼續擋在前面嗎?

顧大律師你太小看你當事人的能力了.......(恕刪)



律師的本事.不就是黑變白.白變黑..

沒有阿扁誰知道顧立雄是誰!

阿扁被這位大律師用完就丟,林先生小心前車之鑑。
還好引擎蓋不燙,萬一是夏天又剛好從南部來,小心蛋蛋熟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17/115630.htm

趴引擎蓋摔癱 駕駛正當防衛無罪 20121017

東森新聞記者呂國寶、黃茹婷/基隆報導

基隆男子李駿弘和女友的黃姓前夫長期衝突,去年5月間,兩個人又吵了起來,李想駕車離開,黃忽然衝出來趴在引擎蓋上,就這麼被撞飛。檢方以重傷害罪起訴李,但基隆地院審理後,案子大逆轉,法官認為李是正當防衛,判他無罪。

去年5月15日下午,有民眾開車行經濱海公路73公里處,驚險目擊一名男子被撞飛的事故。警方根據行車紀錄器試圖找出肇事者,但不到24小時,肇逃的33歲男子李駿弘就出面認錯。

據悉,被撞的黃姓男子(35歲)不滿李駿弘和張姓前妻交往,雙方多次發生衝突;事發當天,黃得知李帶張及孩子到瑞芳海邊烤肉,於是前往探視,沒想到兩人又吵了起來,李想駕車離開,黃趴在引擎蓋上企圖阻攔,後來摔落地面,導致顱內出血、下半身癱瘓。

檢方今年初以重傷害罪起訴李駿弘,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李確實有傷害意圖,但黃男趴在引擎蓋已構成強制罪,李繼續行駛是出於防衛,即使黃受傷,仍屬正當防衛,判決無罪。

「很不甘心!」黃男家屬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而檢察官也質疑,當時被害人手上未拿兇器,李駿弘可以停車、報警,但卻繼續開車,現在以「正當防衛」來解釋,顯然不符比例原則,將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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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阻擋合法行車被撞,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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