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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個22K事件,就可以知道部份人硬凹的本事

CafeJazz wrote:
老婆:把薪水交出來
我:16000拿去
老婆:想暗槓20000~說好的你的零用錢只有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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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友:你老公一個月賺多少
老婆:底薪16000
老婆友:看你家一個月開銷也不只16000~你怎還有錢買衣服
老婆:那是花他的全勤獎金~加班費~~生產獎金...........
老婆友:我是問你老公賺多少~不是問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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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幫老媽過母親節
我問了爛大學的侄子(說真的哪個大學~爛到我記不起大學名稱)
現在薪水多少
姪子:45000
你畢業2年?
姪子:畢業剛滿3年
底薪多少?
姪子:底薪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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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報稅又到了
我:沒超過不用繳稅
國稅局:你的加班費~全勤獎金~....所有收入都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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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告訴我~底薪到底是啥東西(恕刪)


舉我們公司基層技術員來當例子,如果底薪是16K~18K,加上一堆奇怪的名目才會到22K~24K。

為什麼要搞這麼複雜?因為有很多公司的技術員、作業員,一天的工作時數是12HR,勞基法規定每天正常上班時數是8HR,如果超過就要開始算加班費,加班的第9小時和第10小時,加班費是"底薪的時薪x1.33倍",第11小時和第12小時的加班費是"底薪的時薪x1.66倍"。

所以,大部分企業為了減少公司在加班費上的支出成本,就會先把底薪壓低至16K,再巧立名目讓實領月薪到達22K,讓他們的薪水不會低於勞基法的規定,但是加班費卻不是以22K去計算,而是以底薪的16K去計算。Understand?

另外很多人提到報稅的部分,底薪22K比起底薪16K,繳得稅要比較多,這部分是沒錯,但是如果加班費是用22K去計算,而不是以16K去計算的話,那多出的薪水要去繳納那個多出來的稅金,實在是綽綽有餘。

我們公司的基層員工,之所以會接受這樣的薪資計算方式,也都是因為不懂其中的細節而被唬弄,以為這樣可以繳比較少的稅,殊不知公司在他們的加班費上占了便宜。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在網路上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來矇騙那些不懂的鄉民,勞工們有必要知道他們的權益,再讓他們自己決定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薪資。不過當大部分的企業都是這樣的操作模式時,勞工們或許也沒得選擇,所以才會有很多人罵政府,不論藍綠,都一直在向財團靠攏。

※補充:年終獎金也都是用底薪去計算的,如果年終獎金拿3個月,是用16Kx3個月,而不是22Kx3個月。
大家都希望台灣所有人都能富足快樂,工作都能獲得合理報酬,資方生意興隆,勞方生活餘裕。

為什麼到今天還會為了22K 將勞資雙方拉到檯面上來爭議。

資方為富不仁?勞方條件很爛?不曉得,雙方會各說各話,加上媒體、政客來湊個熱鬧,

亂,這個字就開始默默進入我們的生活,十年後,新的爭議將再開始,抗議失業、無法生活,

政府無能,換人做做看,但要確定新的政府能帶給我們比較好的日子。

資方刻薄,換家公司,如果大家領的都差不多少,摸摸鼻子,大環境不好嘛!大家就刻苦刻苦吧!

如果只是少部份群族,趕快去進修考考證照,增加自我競爭力,誰叫從前沒聽長輩的話好好讀書。

良心建議,常跑街頭的同學們,要記得在關心社會之餘,書還是不要都丟掉,畢竟將來會用得到。
打打嘴砲就好
小弟做過4分工作
最短1年半
本薪底薪就是22K
吃飯再+2000(有遇過吃老闆的就沒這條)
全勤(整月沒有請假)再+1000
沒加班最少就是23~25K
有加班再照勞基法1.33跟1.66再加上去

沒遇過本薪底薪才16K的
加一堆名目撐到22K的
都是本薪就22K再往上加的
pkpkkeigo wrote:
舉我們公司基層技術員...(恕刪)

這要看企業啦,
我之前在傳產工作,
薪水不高公司規矩也很龜毛,
(只要遲到1分鐘就要請假1小時,完全沒有緩衝)
不過計算加班或是年終獎金都是用全薪為基礎計算,
投保薪資也是依實領薪資(含加班費)投保...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奇怪!
不是只有業務性質的工作才有底薪這種東西嗎?
是為了讓他們就算完全沒業績還有基本薪資可領
所以稱"底薪"
看英文minimum wage / basic salary 很容易就明白它的定義
什麼時候其它非業務性質的職務也在玩這一套?
這些科技廠的作業員是論件計酬的嗎?
睿鞅 wrote:
打打嘴砲就好
小弟做過4分工作
最短1年半
本薪底薪就是22K
吃飯再+2000(有遇過吃老闆的就沒這條)
全勤(整月沒有請假)再+1000
沒加班最少就是23~25K
有加班再照勞基法1.33跟1.66再加上去
沒遇過本薪底薪才16K的
加一堆名目撐到22K的
都是本薪就22K再往上加的(恕刪)


恭喜你遇到有良心的老闆,你的老闆簡直是佛心來的,這樣的薪資算法,基本上已經打趴大部分的科技廠了,趕快公布你們公司的名字,相信應該有很多人會想去你們公司應徵。

但是有一個先決前提,就是你們公司的企業規模有多大,還有是不是屬於24小時不間斷生產的產業,如果公司是24小時生產產線不能斷的工廠,那本薪底薪22K的加班費一定很可觀,如果年終獎金也發很多個月,就真的還不錯。但是如果公司本身不是屬於24小時生產的工廠,大部份的員工就不太需要加班,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在薪資計算上,就不太需要去想盡辦法巧立名目了。

公司的規模大小和基層作業的員工數量,也是企業會不會在薪資上巧立名目的考量要素之一,如果公司規模很大,基層作業員從事12小時工作的員工又佔大多數,那就會利用巧立名目的方式來降低加班費。

※P.S.簡單地說,"巧立名目"的用意在於,如何大量降低那些工作12小時的作業員的加班費和年終獎金,對於小企業和正常上下班的企業來說,並不是那麼地適用,也不太需要。

pkpkkeigo wrote:
舉我們公司基層技術員...(恕刪)


支持你把你公司名字大聲的說出來吧!!!!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dindinke wrote:
支持你把你公司名字大...(恕刪)


請問dindinke大是想到小弟的公司應徵作業員嗎?憑良心說,不太建議。
雖然加給湊湊全薪有超過22K
但你到底知不知道底薪16K或17K
對一個勞工有多傷
很多公司就是這樣高薪低投
壓低勞健保跟退休金提撥額度
顧主省去一大筆錢
當勞工要請領退休金,喪葬津貼或資遣費時
也是以投保薪資當給付標準
不要看只差3~5千申請金額差距就很大
苦到的都是勞工

edenchan29 wrote:
當勞工要請領退休金,喪葬津貼或資遣費時
也是以投保薪資當給付標準
不要看只差3~5千申請金額差距就很大
苦到的都是勞工


很多人搞不清楚,
你說的那部分是指"勞保"的部分,
但是請不要跟勞基法搞混了。
勞基法的計算是以實領薪資為標準,
只有勞保的給付才是看投保薪資。
基本上很少有大公司會搞"高薪低報"...
因為勞保給付不足勞基法規定的部分是公司要負責補足。
簡單的說,勞基法規定員工因職災死亡時,雇主須負45個月的平均工資。
而這部分如果勞保有理賠的話可以扣抵,
也就是說如果勞保的理賠金額算下來大於等於45*平均工資,
那公司就不用另外花錢。
反之,如果因為勞保投保薪資過低導致勞保的理賠沒有達到勞基法的規定,
那不足的部分就是由公司買單。
所以大公司都是"低薪高報"...
就以這次小花的例子,
實領月薪23K...
但是你看一下她的勞健保提撥就知道她的勞保投保薪資其實是30300這個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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