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eJazz wrote:
老婆:把薪水交出來
我:16000拿去
老婆:想暗槓20000~說好的你的零用錢只有3000
----------------------------------------
老婆友:你老公一個月賺多少
老婆:底薪16000
老婆友:看你家一個月開銷也不只16000~你怎還有錢買衣服
老婆:那是花他的全勤獎金~加班費~~生產獎金...........
老婆友:我是問你老公賺多少~不是問底薪
-------------------------------------------
昨天幫老媽過母親節
我問了爛大學的侄子(說真的哪個大學~爛到我記不起大學名稱)
現在薪水多少
姪子:45000
你畢業2年?
姪子:畢業剛滿3年
底薪多少?
姪子:底薪18000
----------------------------------------
年度報稅又到了
我:沒超過不用繳稅
國稅局:你的加班費~全勤獎金~....所有收入都要報稅
----------------------------------------------
誰能告訴我~底薪到底是啥東西(恕刪)
舉我們公司基層技術員來當例子,如果底薪是16K~18K,加上一堆奇怪的名目才會到22K~24K。
為什麼要搞這麼複雜?因為有很多公司的技術員、作業員,一天的工作時數是12HR,勞基法規定每天正常上班時數是8HR,如果超過就要開始算加班費,加班的第9小時和第10小時,加班費是"底薪的時薪x1.33倍",第11小時和第12小時的加班費是"底薪的時薪x1.66倍"。
所以,大部分企業為了減少公司在加班費上的支出成本,就會先把底薪壓低至16K,再巧立名目讓實領月薪到達22K,讓他們的薪水不會低於勞基法的規定,但是加班費卻不是以22K去計算,而是以底薪的16K去計算。Understand?
另外很多人提到報稅的部分,底薪22K比起底薪16K,繳得稅要比較多,這部分是沒錯,但是如果加班費是用22K去計算,而不是以16K去計算的話,那多出的薪水要去繳納那個多出來的稅金,實在是綽綽有餘。
我們公司的基層員工,之所以會接受這樣的薪資計算方式,也都是因為不懂其中的細節而被唬弄,以為這樣可以繳比較少的稅,殊不知公司在他們的加班費上占了便宜。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在網路上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來矇騙那些不懂的鄉民,勞工們有必要知道他們的權益,再讓他們自己決定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薪資。不過當大部分的企業都是這樣的操作模式時,勞工們或許也沒得選擇,所以才會有很多人罵政府,不論藍綠,都一直在向財團靠攏。
※補充:年終獎金也都是用底薪去計算的,如果年終獎金拿3個月,是用16Kx3個月,而不是22Kx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