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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和擁核其實都是債留子孫


kantinger wrote:
福島用過燃料棒炸之前...(恕刪)

燃料棒不會爆的.....
不然不會只有少數的國家有核武了 = =
福島會有外洩問題
單純是海嘯導致機組冷卻不良
過熱了....才掛機台的

似乎很多人回覆過您了

89.. wrote:
人家喊停又不是錢的問...(恕刪)


自由民主又先進的美國怎做不得呢?
燃料棒不會爆?

福島核電廠不就被發過電燃料棒炸了
不然發過電燃料棒冷卻幹嘛?

kantinger wrote:
自由民主又先進的美國怎做不得呢?


就是因為自由民主才做不了


kantinger wrote:
燃料棒不會爆?

福島核電廠不就被發過電燃料棒炸了
?


沒有吧?
這是你幻想的情節吧?
福島燃料棒沒爆
是燃料棒過熱把外膜溶化讓水中的氫被分解出來產生氫爆
但不能說這樣就是無害
因為幅射物會跟著氫爆擴散

全球使用何種能源為主是大國的大企業在背後角力左右各國的政策
在台灣除了美國介入能源政策外
兩黨金主也在角力
但這些台面下的角力
是不會讓百姓看到
會用其他名義或管道表達給各金主知道
例如進口美國天然氣發電
夾帶交換其他見不得光的利益
進口煤石油核能也亦同
一旦這些龐大利益兩黨找到認同的底線
需要馬上得到回應會直接用新聞方式通知對方與自己的金主
讓他們思考回答
不急就見面或用白手套談

人死後直接火化
無法被食物鏈再利用
對自然界來說是最大的浪費

89.. wrote:
就是因為自由民主才做...(恕刪)


有人把核電廠跟核彈當成一樣東西,

參考參考,如果願意看的話...

為什麼核電廠不像核彈一樣爆炸呢?

在歷史課本中我們都學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利用兩顆原子彈摧毀了狂妄的日本帝國主義,說到原子彈,就令人想到核電廠。
在核電廠中我們也進行著核反應,不同的是,核電水廠所使用的鈾燃料中,會進行連鎖反應的鈾235濃度比原子彈裡來的低的許多.再加上核能電廠有層層的防護措施,所以並不會發生如核彈般的爆炸.

1. 發生在日本福島核電廠的爆炸是一種核爆嗎?
不是。福島核電廠 1 號機、3 號機及 4 號機爆炸的主因都是氫氣爆炸。福島
核電廠使用輕水式反應器,輕水也就是普通水;從維持核分裂連鎖反應的機
制來說,輕水式反應器具有自我抑制的特質,即核分裂連鎖反應不會於事故
中失控,於瞬間產生大量的能量,造成反應器的解體。使用輕水式反應器電
廠的反應器爐心燃料只會熔毀,不會爆炸。福島核電廠的爆炸是氫氣爆炸。
李敏教授對yucca的事紀整理,

教授的評論就不貼了,大伙自己願意看的話,會看的出中止的原因,
自己會有結論的...(跟台灣現況...一樣的毛病)

from李敏教授 fb

美國「亞卡山核廢料儲存設施」計劃大事記與評論
  美國「亞卡山核廢料儲存設施 (Yucca Mountain Nuclear Waste Repository)」計畫已進行超過30年,未來是不是能夠營運,尚有許多變數。以下以大事記的方式讓大家了解此計畫推動的過程,本文所討論的為決策過程,不觸及技術議題。
位置: 美國內華達州中南部,鄰近加州;位於美國測是核武的Nevada Test Site.
設立目的:處置暫存在全美121個廠區的使用過核燃料與高階核廢料,容量為70,000公噸,預估包括10,000公噸國防核能廢料。
發展歷程
1982年:美國國會通過Nuclear Waste Policy Act (NWPA),責成能源部尋找適當的場址,興建與營運儲存使用過核燃料與軍用高階放射性廢料的地下設施。(underground disposal facility or geologic repository)
1984年12月:依據過去10於年蒐集的數據,能源部選擇了位於6個州的10 個潛在場址。雷根總統根據能源部的報告,批示選擇其中三個進行進一步的資料蒐集與深度評估,稱為Site Characterization。三個場址為華盛頓州的 Hanford、德州的Deaf Smith County、與內華達州的亞卡山 (Yucca Mountain)
1987年:美國國會修正1982年的NWPA法案,指示能源部只要繼續調查亞卡山的特性即可。提出這項變更的理由為,亞卡山區域已經為核武測試所釋出的輻射物質汙染,故比其他兩個地方適合。另一種說法是,當時內華達州在國會沒有具份量的人物,故被霸王硬上弓了。此項決定備視為違反程序正義,亦即在詳細調查場址特性前,就指定亞卡山為場址。此項決定註定了日後的紛紛擾擾。
1998年1月31日:這個日子是能源部預訂啟用儲存設施的日子。但是因為法律問題、運送使用過核燃料的安全顧慮、以及政治壓力造成之營建經費不足等問題,此目標無法達成。亞卡山計劃的延遲,使得電力公司必須建構乾式儲存設施,將使用過的核燃料暫存於電廠廠區。由於未及時完成儲存設施,美國聯邦政府每年欠(Owes)電力公司3億~5億美金的補償(compensation)。
2002年2月:能源部部長 Spencer Abraham 決定亞卡山適於儲存使用過核燃料。他給內華達州州長90天的時間提出異議。但是美國國會撤銷(override)州長提出的異議。
2002年7月:布希總統簽署國會通過的法案,允許能源部採取進一步的工作,營造儲存設施。
2004年 8月: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麻州參議員John Kerry表示,他當選總統後會終止亞卡山計畫。此計畫開始成為競選議題。
2006年7月:能源部提出規劃,在經費充裕的前提下,亞卡山預定於2017年3月31日啟用。
2006年11月:美國期中選舉結束,長期反對亞卡山計畫的內華達州民主黨參議員Harry Reid成為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大權在握。他曾經說過,「Yucca Mountain is dead. It will never happen. 亞卡山計畫已死。它絕對不會營運。」
2007年:能源部宣佈將嘗試備增將亞卡山的容量至135,000公噸。
2008年6月3日:即使亞卡山計畫的經費被縮減為3億9千萬元,計劃管理單位仍然向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提出執照申請。
2008年11月:歐巴馬競選美國總統,承諾當選後終止亞卡山計畫。歐巴馬成為美國總統。
2009年4月23日:南卡州參議員 Lindsey Graham 與8位參議員聯合提案,若美國國會終止亞卡山計畫,聯邦政府應該將電力公司繳交的300億美金的儲存設施營建的相關費用,退給電力公司。
2010年3月3日:能源部撤回亞卡山儲存設施的執照申請。但負責審查執照的核管會的組織架構中,有一個由學者專家組成之 Atomic Safety Licensing Board裁示,能源部為行政部門,無權撤回執照申請,只有國會有此權力。這是不是有點像咱們2000年的核四停建爭議!
2010 年:能源部向核管會提出抗告(appeal),希望核管會能夠透過委員會議否決前述決議。核管會由5個具政黨色彩的委員組成,採合議制;委員與主任委員 (Chairman)由總統提名,任命須經過參議院的聽證會。當時的主任委員為民主黨的Gregory Jaczko,此人曾經是Harry Reid 的幕僚,評估無法掌握足夠的票數推翻先前Atomic Safety Licensing Broad的決定,進行技術性的拖延,與其他的委員產生衝突,於2012年5月辭職。由歐巴馬提名Allison Macfarlane接任,基本上她也反對亞卡山計畫。
2010年4月與6月:華盛頓州與北卡羅蘭納州採取法律手段,希望阻止終止亞卡山計畫的措施。華盛頓州的Hanford與北卡羅蘭納州的Savannah River Site都存有大量的國防高放射性廢棄物。
2011年所有與亞卡山計畫相關的經費已經全數被刪除,技術人員已被遣散。
車諾比可以說是核災輻射污染的一個最大臨床試驗場
為什麼留在車諾比?

事實上,在車諾比事件之後
還有大約兩百人住在管制區裡面
而這兩百人,據報導,平均壽命比接受撤離的人多了 10 年
也沒有人死於癌症

更詳盡的報導
http://www.more.com/chernobyl-women-nuclear-holly-morris?page=2
(這似乎有影片版,可是我找不到)

而在壹電視的報導,車諾比27仍有輻射

裡面形容,"輻射偵測器仍然逼逼作響"
但 "輻射偵測器仍然逼逼作響" 只能說明,你的輻射偵測器沒有壞
看看壹電視的畫面



試問,單位是甚麼?

由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UNSCEAR)與EPA的報告指出,全球天然輻射的有效劑量平均值為2.4 mSv/yr [12][13],換算為0.27 μSv/hr。而台灣地區的天然輻射值為1.62 mSv/yr [14],換算為平均0.18 μSv/hr

台灣已經存在地球上億年(?) 輻射偵測器也會逼逼作響

關於車諾比事件的致癌率
車諾比事故發生20年後,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等7個聯合國組織共同發表《Chernobyl’s Legacy: Health, Environmental and Socio-Economic Impacts andRecommendations to the Governments of Belarus, the Russian Federation and Ukraine》,是目前國際對於車諾比事故民眾健康影響最權威的研究定論:

(1)目前為止確認與輻射有關死亡者共有28人,都是屬於核災期間救災重度輻射暴露員工,並排除其他21例死因與輻射關聯性。

(2)甲狀腺癌是目前唯一可歸因於車諾比事故所造成的民眾健康影響。事故迄今約有6,000例甲狀腺癌發生,但死亡案例為15例。甲狀腺癌非屬致死癌症,可以手術治療,一般癒後良好。

(3)受輻射影響最顯著的60萬人(包括:輕度輻射暴露工作人員、疏散區民眾與限制居住區現住民等)的終生罹患致死癌症風險可能會微增幾個百分點。此外,一般民眾在車諾比事故所受的輻射劑量太低,不可能找到罹癌風險增加的證據

聯合國原子輻射效應科學委員會(UNSCEAR)在2011年報告明確指出:「即使在嚴重汙染的三個地區(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也沒有證據顯示會增加民眾罹癌風險。比對輻射較高與較低區域民眾的罹癌風險,前者並沒有增加。」

事實上,既使發生核災,也沒渲染般嚴重
當然,核災會發生輻射汙染是事實,因此,要更重視核能使用的安全
但是有很多事情是過度渲染與妖魔化
例如,土地千萬年不能使用(但福島的稻米已經出口到新加坡)
例如,對岸的核電廠爆了,會使台灣滅絕 等等

嚴格的監督核安與嚴謹操作核能是對的
但是用意識形態反對一切核能與科學的可能性,是錯誤的

對於電能基載,只有兩種選擇,不是核能,就是火力
意識形態反對核能,就是意識形態擁抱火力
而火力,隨時隨地都在污染地球,即使沒有出任何事故。
(即使是天然氣,其炭汙染也大約是煤的1/2)

KCLin0423 wrote:
車諾比可以說是核災輻...(恕刪)


K大~你講解的這麼專業,另一位K大聽不懂啦。

要像小弟一樣,打不超過三行,可能才有用~
有時回這麼多內容,並不是為了說服某人,

只是看一件事情,只用簡單幾句的疑問或猜測,

太容易引導其它不知情的人,對事情的看法而有所偏頗印象,

貼上對的東西,就是給願意找答案願意去思考的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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