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rious wrote:
...要給他們學習的機會~(恕刪)
這樣會剝奪他們學習的機會,讓他們自己賠才會學到東西。
不過要索賠,還得蒐證那個東西是被誰破壞的,恐怕不是很容易。
真的要賠,也不用替他們操心,獨派應該很樂意買單的。我認識的獨派,一個比一個有錢,這點錢小case啦。
台灣競爭力流失才是大問題,這個就沒人買單了,「共業」囉。

每天漲停板 wrote:
那賠償立院若有多餘的錢.可以給邱毅賠償法院鐵門的損失嗎?
還是邱毅已經賠過了.
九十三年三二○選後抗爭場合,邱毅站在高雄法院前的宣傳車上,以麥克風對群眾表示,「三點十分沒有查扣票箱,我帶頭帶大家衝」、「以前我曾經抗爭過,現在先整隊,找五十個體格粗的…」。
凌晨三點二十分,選舉法庭尚未裁定,邱毅則高喊「沒裁定,代表沒有要全部查封…,我們宣傳車衝…人閃開…」,要義務助理陳建銘(已判刑一年兩個月確定)所駕宣傳車後退,淨空前方群眾,連續衝撞鐵門五次,造成鐵門毀壞,群眾受邱毅鼓動,也丟擲杯水、旗竿、鐵架等,造成十多名員警受傷。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