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開始 你突然變成大陸人民了?
理由很簡單,因為就算今天沒有受到對岸威脅,我們政府本身就已經傷害了民主價值。相關的討論已經多如牛毛,也許你認為其實沒有黑箱,政府也是在為難下才強制通過,是接受了民主後不得已的做法,好,這個可能性也在,雖然我不認同那我也得接受。但是有一個無法被否認的事實,3月24日的鎮暴現場,這裡我只想簡單說明。學生佔領行政院固然違法,但並不構成國家暴力的正當性,警察執行此職務時完全無法理依據,這個意思是,若你同意當天的鎮暴行為,哪天政府無故傷害你或身邊親愛的人、你在乎的人,都是你理應會允許的。民主是法治社會,那天的鎮暴無論如何都是國家暴力,藐視人權的作為。民主最大的優勢是它不流血,別再說在美國這個「民主大國」,「暴民」會遭受更嚴重的對待,這樣的類比一方面好像在說,別人做錯事更誇張所以我們政府沒有錯,一方面已經有人整理出來,美國那些遭受暴力對待的抗議民眾,事後獲得了高額賠償。我們的政府顯然還沒有這個打算,不是嗎?
這裡又變回台灣人了....還有高額賠償應該是被爆頭了...
我們以自由為核心的民主價值正受到威脅,你同意嗎?
我超級同意的.......我的民主價值在於法治 我的民主價值在於我能夠自由選擇我的代理人
我認為的民主觀念是 "對錯4年論"....我認為所有的人都不是白吃 是好事壞都看得出
要不然也不會輪替這麼多次 這次這些學生 再破壞民眾的普世價值.......
立法院 行政院外抗議都可以 但是占領 破壞 就是暴民 只要暴民 OR 要發動政變的民眾 才會占領國家
重要機關.......既然意有所圖 請不要批上正義的披風 也不要號稱代替全國民眾
如果.................真的是多數人同意的普世價值 根本不需要動員 根本不需要發文轉載
根本不需要 呼籲........人民自然會站出來.....
的確沒有完美的制度與國家
但我認為我們的民主制度還沒有完全崩壞
30秒的不合法議程已經被去除
監督條例的立法建議已經被立法委員到總統首肯與贊同
過去簽訂的所有契約甚至正在協商的各種條約
依據現行的法規程序簽訂
實際上還是合法簽訂有其法源依據
只是現在才發現應該有監督條例來強化這些契約簽訂的正當程序
於是要開始研擬立法以完備
接下來應該換有立法權則的人接手
而一切一切想要順利進行
就是要你們離開立法院
除非我國的立法程序是
由各大專院校學生佔領立法院並擬定法案達10天後不待總統公佈生效施行
第一線的氣氛我無法體會
看畫面警察鎮壓擊頭的那些個案的確過當
但並不能完全否定其他警察的辛苦
我相信律師會提告警政署也會處分
他們會有他們的責任要負
暴民的認定並不會改變
如果警察是在正在闖入的當下使用警棍驅逐侵入者
而不是大家都侵入完畢坐下喊和平的時候
或許社會觀感會好一些些
唉,算了,打這麼多也只是嘴砲鄉民
KimZola wrote:
學生佔領行政院固然違法,但並不構成國家暴力的正當性,警察執行此職務時完全無法理依據,這個意思是,若你同意當天的鎮暴行為,哪天政府無故傷害你或身邊親愛的人、你在乎的人,都是你理應會允許的。...(恕刪)
改天01鄉民佔據林同學家賴者不走,請林同學不要暴力向相,更不要報警趨離哦!(還大言不慚法理無據)
我想說只要我守法警察為何無故傷害我,
提醒一下,明天路權DPP應該只幫你們申請到晚上7點哦,
不要隔天影響我上班,這才是民主自由(請學會尊重別人)
還有這裡是01,不是PTT,文章這麼搧情不會有一堆"推文",
先思考法、理站不站的住腳。
我不否認太陽花學運有它的價值與成就,
只少全民正視了服貿與程序正義(但我不了解為何學生刻意忽略DPP的不作為?)
即然馬作出了三點正面回應(而服貿逐條表決也等同退回服貿),
在大家關注下相信KMT不會再有30秒通過的疑慮(但DPP也不要擺爛),
建議明天是最好的退埸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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