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o2008x wrote:如果是我的小孩回家再扁一頓...(恕刪) 扁+1 好不容易養那麼大,你是正確的抗爭就算了 如立法院和平訴求因不耐煩想再鬧大找上行政院(最大敗點,不好好教訓真的會讓世界各國甚至給其它學生以為原來這樣也沒事,可繼續無限上綱,甚至其它根本不相關的行政部門
第 6 條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二、國際機場、港口。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已經通知你趕快離開,你又不走嗆警察 動手推盾牌 丟水瓶我不打你 打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