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全 wrote:
我覺得雙贏的方法
某...(恕刪)
沒有記錯的話 陪審團是可以要求看證物的
但是證人的部分僅可由法庭證詞來參考 陪審團不能自行詢問證人
其實原因很簡單 證物是死的 證詞是活的
採用陪審制的國家都很在乎陪審員是否能做到客觀 在不客觀的狀況下會容易導致冤獄發生
整個陪審制度不是沒有發生過離奇的判決
但是就是因為發生過 所以採行國家才會對陪審員素質及客觀有所要求
沒有對方律師在場下 證人有時會說出一些引導性話語 導致陪審員意見偏向
因為證人對於被告有時會有主見 會不自覺的避開不利的證詞
就像電視上受訪的鄰居可能會回答這孩子平常都很乖的
相信你有看過一些律師攻防的電影
你應該常看到雙方律師要求對方律師不得用某些誘導性問答而向法官要求禁止詢問
其次 某些證人的答應甚至可能會損害當事人權益甚至自尊及隱私
法官 陪審員不是科南也沒有受過相關刑事鑑定訓練更不用說該問那些 不該問那些
無限上綱並不見得是好事 採用陪審制的國家幾乎都不給法官和陪審員庭外調查權
西方陪審制度由來已久 也歷經不少改革 如果讓法官及陪審員球員兼裁判可以取得雙贏
那我想陪審制度不會經過幾百年數億人都沒想到這點
你的雙贏想法反而會出現在專業法官制的國家裡 專業法官可以庭外調查彌補證據不足
由於法官個人能力有限 所以鼓勵法官主動出擊
而且法官也受過專業訓練(理論上)所以不至於違反對證據和實事的認定並能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