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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路倒民眾 警盼消防隊助送醫

安迪月亮 wrote:
在我眼裡,警消人員或公務員拿了薪水卻無視人民於水火......才是浪費納稅義務人的錢........茶
想解決問題就會找到方法,想推卸責任就會找個藉口。


無視人民於水火?

連救貓都成了消防隊的任務了,這樣會比較好嗎?

有人在加油站上廁所沒衛生紙也打119求救

下次可能要幫人家送衛生綿,不然就是上演拯救狗狗大兵了
我是覺得,衛生紙和喝酒都很扯
但救狗和救貓是應該的

tracer1000 wrote:
無視人民於水火?連救...(恕刪)

Tracy_Hung wrote:
我是覺得,衛生紙和喝..但救狗和救貓是應該的.(恕刪)


但是應該要收費! 當成心肝寶貝般的毛孩應該是值得的啊!
安迪月亮 wrote:
你有你眼中的價值觀,我有我眼裡的價值觀,在此表示尊重,
但你我都認同警消人員是急難救助!!
試問一名喝醉路倒民眾,醉臥馬路發生意外車禍或落水,這時算不算於水火之中需要急難救助?!
答案若是否定的,相信你也很難認同!
答案若是肯定的,那是否應該在酒醉路倒未發生意外前能處理就先處理呢?!
還是你堅持要意外事發人員傷亡後再來處理??
因此樓主發文之新聞爭議就在於碰到酒醉路倒民眾該由警察直接帶回警局限制自由?!
或者該轉由消防醫護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相關醫療(確認已經受傷者)?!
新聞中警察人員藉口是擔心酒醉路倒民眾有身體疾病不宜在警局過夜,
消防醫護人員則是拿「緊急救護條例」當令箭拒絕運送酒醉路倒之民眾就醫,
問題是酒醉路倒民眾全世界都可能會有,不是只有台灣有,
真碰上民眾報案該如何處理?!難道不聞不問當沒事發生?!還是警消互推皮球(人球)?!
如此肯定會發生社會爭議,讓民眾質疑警消失能!!
所以我才在樓上回文應該由警消高層單位協調出標準作業程序(S.O.P),
依據S.O.P,
執行勤務警員該用手銬將其銬在警局限制自由就銬,消防醫護人員該將其送醫急救就送醫急救,
另外消防醫護單位若同一時間收到多通119求救電話,自會調度附近相關可用救護車輛,
不用你我費心!!
有一部份警消人員還是散漫著公務員苟且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薪水照領嘛!何必認真!!
最後強調,我並非支持民眾酒醉路倒之行為可取,
問題是碰上了就該去處理,這不就是人民保姆--警消人員的工作嗎?!
補充:
至於你追加消防救護人員、護士、醫生被酒醉人士毆打的新聞,
肇事者自有其相關法律刑罰,難不成因為肇事者是酒醉就可以免責嗎?!
同樣道理,難道酒醉路倒之民眾就只因為他是酒醉就排除在社會急救圈外任其自生自滅嗎?!...


你是警消嗎??
如果不是怎能說的頭頭是道??
我說一下真實情況讓你了解吧!!
對於這種酒醉路倒的~~警消保證不會不處理..一定有一方會處理..
你有看過酒醉路倒民眾報案後警消到現場不處置的嗎??
所以沒人苟且得過且過..
通常警察到現場一定會通知消防隊119救護車來...
如果酒醉民眾自己說要送醫..消防員就一定會送...
如果不要送醫就交由警察處理..如果意識不清..一定會有一方會處置..
公務員也是很怕死的..如果照你所說的得過且過..那保證很快就上法院工作不保!!
你也不用天馬行空囉!!
01人才濟濟我也蠻想知道要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這種酒醉路倒的案件,我大概處理了幾百件有了
超過半數是街友等級的
如果是一般民眾通常警察比較有機會連絡到家屬或朋友
就算是半夜三點,就算是凜凜寒冬,起碼還算好處理

街友呢?
有緊急危難或是生命徵象不穩定或者有危險之虞當然可以立刻處理
但是有相當大的比例根本不是如此

收費對他們根本沒用吧
有些是自己報案的
去醫院有冷氣冬天有被子,說不定還有泡麵或是便當
睡個一晚過幾天想到就報案
這種案子醫院也頭大,收不到錢
有些遊民也多少有點慢性病
惡質一點的把醫院當旅館

有些則是睡在路旁,或者睡到了人家的走廊(屋主報案)
他也不要去醫院
也不想去警察局
那....該如何處理??
警察也不想把遊民帶回去警察局
送去醫院也造成醫院相當大的困擾
連絡社工?(就算有安置處所遊民也不見得要去)

總之~~
這種案子千奇百怪
處理起來很無奈,也怕有什麼差錯被告
至於一些人覺得公務人員有領錢,就應該做牛做馬
或者什麼都是應該的
就不回應了



PS:不能隨便約束綁病人(會被告妨礙自由)
請問酒醉送去醫院能幹嘛呢?
打生理食鹽水?還是給他睡覺?

如果有民間私人的暫時收容中心專收這種酒醉的就好了~
前提是得讓立萎看的到背後的利益才會想修法~
是的,同意,應該要救,但可以跟飼主收費

elle11 wrote:
但是應該要收費! 當...(恕刪)
By the way, 我還真的遇到過鄰居這樣
後還是請消防隊吃水果喝茶
Tracy_Hung wrote:
是的,同意,應該要救...(恕刪)
a24976440 wrote:
01人才濟濟我也蠻想知道要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至於一些人覺得公務人員有領錢,就應該做牛做馬
或者什麼都是應該的
就不回應了.....(恕刪)

感謝你的實際經驗解說,
各界專業人才(包含警消)常在01出入,所以01確實臥虎藏龍由來已久也不是這一兩天的事,
公務人員領國家一份薪水就貢獻一份專業服務社會,說到『做牛做馬』是言重了!
至於是懷著令人尊崇的敬業心又或者只是佔個位置領薪水來看待自己的職業,因人而異........
建議可以委由殯葬業處理

人活著向酒醉者收費

人死了直接依往生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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