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10 wrote:等警察對有權有勢的人...(恕刪) 有法律不守法, 卻去怪警察放水?不管有權有錢,還是一般平民,都一樣沒水準!而您認為這都是警察的錯?這種心態和學生考不好都是老師的錯、火災沒救出人是消防隊員的錯、醫生沒救活病人代表失職的心態有何不同?
選擇性執法太嚴重啦警察得不到人民尊重幾年前友人公司被入侵警察來第一句話就是這破不了啦,拜託不要報案算了當沒發生過後來自己找保全公司加強如果是有頭有臉大人物,隔天就破案你沒看到路邊指揮交通都是義交警察躲起來納涼還一人一信哩如果你有特權違規沒關係,警察還幫你把風喔希望這版不會很快被回收***********************郝龍斌違規停車遭網友踢爆 員警還站崗護車民眾踢爆郝台北市長龍斌違規停車。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網友投訴,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出席「龍來臺北眷村文化節」記者會時,所搭乘的公務座車卻違規停在路邊1小時,還有員警站崗護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8日受訪時表示,已要求交通大隊補開罰單,並痛批郝龍斌帶頭違法。網友投訴,台北市長郝龍斌2月7日上午11點出席「龍來臺北眷村文化節」記者會時,市長所搭乘的公務座車,車號0089-DA,紅線違停長達1小時以上,現場還看到身著制服的員警不但沒開罰單,而且在這部座車旁邊站崗很久,負責「顧車」。許淑華質疑,市長座車違停,但郝龍斌上下車時卻不當一回事,好像理所當然,還讓穿制服的員警替他守車,讓人覺得郝龍斌的座車實在好大牌,更讓民眾憤怒有感的,就是員警站崗護車也就算了,紅線違停還不開罰單,首長犯法莫非與庶民不同罪?許淑華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必須罰款900元。許淑華表示,在她要求之下,警方已做出道歉,也補開了罰單。她同時警告官員,這種耍特權的心態,實不可取。
我認識一位台北市警察他每次開車小女兒,一歲多,一定坐前座,不然會吵媽媽跟姊姊坐後座我問他不會被抓嗎?他告訴我:有關係就沒關係,不要不識相連自己人都抓,會被唾棄相較警方春安什麼大規模取締.....你就懂得什麼叫特權
GKKSWAE wrote:所以你覺得民代拿身分來壓警察最該檢討的是那邊? 每次有什麼民代被抓時,都有一堆民眾力挺高喊司法不公,守夜祈福所以當然是警察的錯,警察最壞了民代就是民意,人民頭家不可能有錯的....
這問題出在警察嗎?應該是人性本來就如此吧?有錢有權有勢的到任何地方都會得到特別的禮遇,這很正常沒錢沒權沒勢的到任何地方都沒資格得到特別的禮遇,這也很正常警察也是人,會特別禮遇有錢有權有勢的大人物一點也不奇怪重點是別違規別犯法就好了
INNOCE wrote:反正有錢有權有勢的本就該有特別的禮遇.. 你怎麼不想想為何警察會對那些有錢有勢的人特別禮遇?以為我們的警察弟兄是心甘情願,發自內心的去禮遇他們嗎?劉德華的雷洛傳看過沒?當每個警察都像半澤直樹一樣那麼猖狂敢以下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