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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欽真的江郎才盡了嗎??

看完大家精闢的言論,就知道"誰"輸了,真是沒有氣度...有本事自己搞出一個裝置藝術啊!!
黃金高粱 wrote:
霍夫曼的出發點是藝術...(恕刪)
第一個放大的是霍夫曼?
不做功課又大放闕詞
大家都貼幾遍了

美國GAME公司控霍夫曼橡皮鴨侵權
美國GAME公司(Great American Merchandise & Events)駐中國辦事處負責人指出,該公司早在1989年即造出了第一隻充氣橡皮鴨,為其Derby Duck的放大版,用於推廣其漂流鴨比賽,在美國申請了專利。
1990年代,GAME公司在荷蘭舉辦了8年的漂流鴨比賽活動反響極大,每次都有充氣Derby Duck為其宣傳,其中就包括霍夫曼所在的城市鹿特丹。GAME公司還提供了相關的視頻、文字及網頁資料為其佐證。因此,GAME公司表示霍夫曼極有可能是抄襲了GAME公司的充氣Derby Duck。GAME公司駐中國辦事處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對其採取法律手段。

小鴨不是霍夫曼的版權
大鴨又爆抄襲
台灣人還送他三千多萬
真是好騙

ascendtw wrote:
從您和范可欽的口中,放大的概念好像很簡單~~~~
那你為什麼不是世界第一個"放大"小鴨的~~~
原來義大那個廣告是他拍的?真令人失望的廣告,感覺很LOW

我覺得就算孫少奶奶因為微風的關係,再多錢都請不來,其餘的藝人還是請得來呀~這樣搞只會讓我覺得像是無良老闆在Costdown...擺明吃人家豆腐...他也許覺得這樣省錢又有明星效果吧?可惜現在的觀眾不是傻瓜,意圖馬上被看破,現在民智已開的世道,還搞這種擦邊球,只覺得令人不屑而已...

並不是有人討論就有用,這種帶來負面觀感的廣告只是拖累原本的企業形象而已...感覺那裡只有假貨與替身....這種廣告還不如不要...
基隆小鴨這次沒有政府出資,背後金主也想賺錢
權力金就1000萬,授權的小鴨商品,霍可抽走商品價格的七成
如果你是范,就一個商業的角度,如何讓金主滿意?
收了錢,又讓金主虧錢,那就是一個失敗的case

因為回收不易,只好收門票,搞些非授權的小鴨商品來圖利
當然不認同的民眾可以拒看,拒買

RAREGAS wrote:
之前義大廣告就用替身...(恕刪)


要先證明曾經是才郎.....XD
815_8 wrote:
重點一:只要找一產品就知范的奸商心態,同一樣鴨產品為何底座正品是寫*基*這字,你的確用*雞*這字,真是關雞屁亊,罷明混基摸雞..(恕刪)


當霍夫曼要告他時,直接翻過來做為呈堂証供: 我這是雞啊,大人!
genic wrote:
我才說牽扯到藝術就複...(恕刪)

你又在這邊打甚麼烏賊戰了
平常看到百貨公司賣小鴨,你覺得老霍閒閒沒事會跨海來告????
重點還不懂嗎?看不懂建議把新聞多讀幾遍
人家不爽范同學借著小鴨來台,在他展區旁邊周邊動手腳
跟錢根本沒甚麼關係,人家就是不想把這個展覽搞得太商業
你要弄小鴨,不要借他名氣弄
怎麼有人就是看不懂問題點勒
就說了裝置藝術本來在專利上爭議就很多,像小鴨這算是世界級的大型裝置,這爭議就更加多了
我很贊同老霍堅持自己的想法,如果每個國家展覽都隨你國家搞
那請問我的格調在哪???
話說范同學講“厚道”兩字,你覺得這是個要負責的態度嗎
厚道甚麼意思,不就是知道自己理虧,想訴諸民意,來個鄉愿嗎...看來還真多人上鉤阿...
香港辦得太成功了
台灣開始有樣學樣
搶著辦
結果一連三個城市輪流辦
最開心的除了政客外
應該就是霍夫曼
不曉得他生什麼氣
有侵權就去告
要不然我會看不起你
既然都花大錢買正版了又何必私底下搞盜版

如果不認同人家是正版,那就自己弄隻山寨鴨
從頭山寨到尾,這樣要扯創意時比較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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