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騙人的GMP與檢驗人手不足


luka1027 wrote:
媒體與政府說台灣毒材...(恕刪)


台灣的廠商還真愛讓人絕子絕孫

塑化劑~~棉子油

拍拍手
哈哈
都有門神把關
你奈他何.....

公務員都要看長官的臉色
這是公務體系最大的問題
長官都這麼爛, 下面的就算有高遠的情操
也只能同流合汙

只能自求多福

luka1027 wrote:
3.)GMP沒有公信力,GMP是騙人的
昨天聽了一些專家的討論,才知道GMP是什麼。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其實是規範工廠裡的製程是否達到要求,
並沒有去管加入的原料是什麼。
GMP是經濟部發的,而測產品的原料成分是衛生福利部的事。
什麼人手不足!!聽他在放屁!
市售食品非常多沒錯,但至少對生活必需品要嚴格控管,米跟油是人民生活必需品連這2樣都出包,那請問那些人在作什麼....
ev5688大所言.真好..GMP標準..如能比照C.N.S.的標準.及商檢局檢驗[正]字及[品]字標誌的檢驗標準..其中就有整批出廠時[先看該廠的檢驗報告書][報告如果不實..蓋章的都要負責.負詐欺及致人與死刑事責任].......主管機關人員還要整批[貼封條]並抽樣程序.如檢驗合格..才可放行..[因該檢討為什麼[吃]的安全標準檢驗比[用]的還鬆散..有人會去檢討嗎..吃虧的還是人民..有立委或其他消費團體把關嗎.人民只有自求多福了.....
基本上GMP只有管制生產流程, 也就是工廠只要備好所有文件送申請, 基本上都拿的到GMP.
至於查廠, 可能申請時查一次, 接下來可能3~5年才查一次.
所以大家罵GMP是沒用的, 就跟FDA一樣.
GMP說穿了也是拿國外的制度複製到台灣使用, 如FDA.
申請FDA說穿了也不難, 但是重點是FDA只要查到不符標準,
那絕對是重罰,判重刑都有可能, 甚至產品永久禁運到美國.

大家罵GMP前先了解事實是怎麽樣再罵...
台灣不可能限制一堆, 讓公司很困難申請GMP, 因為那只代表反商及貿易自由度評比降低,
各國也都不是這樣做的.

台灣的TFDA所定的標準要明確.

另外要拿到一堆標章很簡單, 送樣批按標準流程材料製作, 等市面販賣就偷工減料, 我相信非常多公司是這樣做的, 所以大家罵什麼標章亂發, 事實上要規避死的流程幾乎每家公司都會.

政府要做到的就是

1. 抽檢頻率要提高.
2. 罰則要重, 只要一抓到幾乎讓你公司倒閉, 負責人坐一輩子牢都可能.
3. 檢驗人力要足夠.
4. 定期查廠及不定期突襲檢查.
雖然GMP的運作方式是如此這般,也就不過和ISO類似,規定流程細節,用些紙張就可以應付了事.

但是,以邏輯而言,我認為不應該替GMP解套,政府發佈GMP就是要取得消費者信任,但是不能要求消費者慢慢去解讀每家公司的GMP做到什麼.

不管GMP的背後程序,如果你無法保證GMP是讓消費者的信任,那也是政府的問題,政府要去充實GMP的內容,負起最大的責任.

再次的,雜誌有說台灣公務員比例在全世界是排名第一,就算不是真的第一,也有前五,約聘人員十萬人也超級多,公務員不做事交給約聘員已經被新聞踢爆了,台灣公務員人手不足,完全無法說服我.

對台灣貪污與拿紅包的陋習,對多數台灣人道德素養太低的事實,我還是認為只有重罰嚴法才能改變.

但是只要破壞到商業利益的法律,基本上都會被滿室貪污的立法委員擱置,有商業利益的利益的法條就會過的
很快,闢如支持隱形鐵窗這種無聊的事情馬上立法同意,馬上過關,明顯的就很有可能是立委的商業利益,影響國家經濟發展的立法大事件,卻能夠全部被擱置.
先說一下「罰金」和「罰鍰」

罰金是犯罪的五種刑罰之一,所以會留下犯罪前科紀錄;罰鍰是違反行政法的義務,並不會成立犯罪的行政處,不算犯罪,自然沒有前科紀錄。

不服罰金判決,應循司法途徑,向上級審判機關,例如高等法院上訴救濟;不服罰鍰處分,則依行政救濟程,如訴願、行政訴訟等方法。

現在我舉個例子

假如這次大統事件沒有被媒體或是網路報導爆出來

相關人員是只能用「罰鍰」來逞罰大統

大統會怕行政救濟嗎??????????

"行政"救濟喔

luka1027 wrote:
雖然GMP的運作方式...對台灣貪污與拿紅包的陋習,對多數台灣人道德素養太低的事實,我還是認為只有重罰嚴法才能改變.(恕刪)


官商勾結
罰個屁

neternie wrote:
我問她怎麼驗? 她說: 真金不怕火煉, 拿真的跟假的去作菜吃吃看就知道了
有沒有出過社會真的差很多, 偏偏就是一狗票沒出過社會的人在當官


連真的在哪都不知道是要拿什麼跟假的比?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