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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寒!「張藥房」路邊設靈堂遭開勸導單 [已修正]

kyle1267k wrote:
但有人檢舉 警察就要...(恕刪)

理論上警察是不「能」吃案的。實際上......你懂的。之前不是有「績優警吃案掏錢安撫被害者」。為什麼? 動腦吧?
如果真不懂請查閱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E8%AD%A6%E5%AF%9F+%E5%90%83%E6%A1%88&ie=utf-8&oe=utf-8&rls=org.mozilla:zh-TW:official&client=firefox-a&gws_rd=cr&ei=ZmQ8UufpLobZkgW8nIGYAg
一香(箱)、兩香(箱)、三香(箱)、四香(箱)、五香(箱) (老闆聽了很爽一直搬) 老闆,我要張君雅五香海苔一包

merty wrote:
那你就錯了 我們苗栗這邊 鄉下 除非在鬧區街上 辦喪事都在街上 然後會放三角錐 放個車輛改道牌子

很抱歉
我也是苗栗人
該守的法也是要守
路邊要做啥都可以
但是要先申請路權
這個流程一定要做
有做的人未必會告訴你他有去申請
所以
別用自己看到的去推論全部
你舉這個例子
是說明警察吃案會上報嗎?
如果是
他們被開勸導單
有什麼問題嗎?


河魨 wrote:
理論上警察是不「能」...(恕刪)
merty wrote: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一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報給你知

閱報小秘書/使用公共路面 須申請路權
〔記者詹士弘/ 西螺報導〕你知道嗎,不只是遊行、靜坐抗議必須申請路權,婚喪喜慶或宗教活動,只要用到公共的路面,都必須申請路權。

西螺警分局表示,目前台灣習俗,一般喜喪方面的事,民眾習慣在自家附近圍路辦喜宴或告別式,警方為配合民眾需求,提供路權申請,一般而言,申請必須在活動三天前提出,各派出所或分駐所備有申請表格,民眾依法填寫申請原因,使用道路的範圍及時間,申請書由派出所再轉送分局核備,決定是否同意出借路權。

依慣例,警方為避免活動影響交通,最多只會同意2分之1的路權,活動時,申請人必須設置安全措施,並自行維護交通,如果申請人使用道路的面積超過許可範圍,或使用時間逾時,會依違反道路使用條例,處以600至1200元罰款。
五年前我外婆過世,靈堂是設室內的,出殯時要用到道路搭棚子時,都要先道路申請才行。
對比那些黑社會背景人士辦的靈堂活動(豈止是占用道路,那地區根本就是他家開的馬路),張藥房還差太多了
但也不見警察和別人去檢舉

柿子果然是要挑軟的吃才好吃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河魨 wrote:
2013-09-20 22:51 by 河魨
標題是壹電視下的,不是我,我只是轉過來


轉過來也要轉完整吧
國文程度有問題還是故意的
明明是開勸導單
開標題寫告發是怎樣


wensky12 wrote:
明明是開勸導單


不是蘋果偷改,就是樓主偷改被抓包...

wecotu wrote:
不是蘋果偷改,就是樓...(恕刪)

http://video.n.yam.com/20130920766118/%E5%BF%83%E5%AF%92%EF%BC%81%E3%80%8C%E5%BC%B5%E8%97%A5%E6%88%BF%E3%80%8D%E8%B7%AF%E9%82%8A%E8%A8%AD%E9%9D%88%E5%A0%82%20%E9%81%AD%E9%96%8B%E5%96%AE%E5%91%8A%E7%99%BC

蘋果要改我有辦法控制逆!?我又不是練台生
一香(箱)、兩香(箱)、三香(箱)、四香(箱)、五香(箱) (老闆聽了很爽一直搬) 老闆,我要張君雅五香海苔一包

河魨 wrote:
http://vid...(恕刪)


所以呢?!
明知媒體素質有待提高
看到新聞就需要過濾一下
不要錯了再怪媒體

雖說死者為大
也不是喪家想怎樣就能怎樣
如果用的是公有地當然該申請路權
所以樓上某位罵警察"夭壽"的
請不要積非成是胡亂罵人
也不要自己想當然爾的認定一定是怎樣
申請路權這種事當事人有必要當作跟你聊天的話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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