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
國防部都自己認錯了,是誰的神經比較大條?? ...(恕刪)
塗改的時間點是甚麼時候?
是文書作業過程時,發現錯誤塗改更正?還是事情爆發後,掩飾錯誤而更改?
兩者是不一樣的性質,所以我說塗改的行為要看時間點
連結只看到澄清,沒看到認錯字眼,請勿沒神經到自己擴大解釋
聯合晚報》報導,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明載,士官懲罰種類有七項:「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根本沒有禁閉這項,但下士洪仲丘卻被送到禁閉室,明顯有疏失。
報導還指出,洪仲丘7月6日就要退伍,依規定服役日期不足,加上犯錯門檻未到管訓,無法用管訓來做懲處。陸軍司令部政戰主任曾有福表示,542旅旅部連士官與上下因此涉及違法,通通移送偵辦。
國防部12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六條士官懲罰種類為「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第七條士兵懲罰種類為「管訓、降級、記過、罰勤、禁足、罰站、申誡」。服役期間因過犯送禁閉室禁閉悔過懲罰,士官稱為「悔過」,士兵稱為「禁閉」。
原文網址: 士官不能送禁閉室? 國防部澄清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7/12/301-2962318.htm#ixzz2cSt2rg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