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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軍法都廢了,乾脆一點連軍隊都廢了如何?


啾哥哥 wrote:
反正以後長官敢命令部...(恕刪)


我贊成軍隊乾脆解編算了
為何? 其中因為國軍早被百姓看不起,浪費納稅人的錢
(雖然去年度起國軍也開始繳稅,也不能算是百姓養的了)

但就是很多人覺得國軍是米蟲(別再說是指某部分的人了)
以前人說的,養兵千日用在一時,這句話,說米蟲的人懂不懂?
因為沒事就說是米蟲嗎?
如果那麼爽,為什麼只會批評的人不來爽看看?
反正國軍那麼缺人,開的缺也是很多可以來嘗試看看囉!

很多人死在制度下,也不是死國軍幾萬人
制度很差,那要怎麼改進? 請有正義的人進來當官,指揮糾正!
BMI過高,不能操、甚麼都做不得碰不得
真的解散算了~

很多菜軍官,每天被凹,每天只睡兩三個鐘頭
精實精粹促進案?! 只會讓好的人更難過
老的,反正我就交給下面的人做,不好待我就退伍,反正門票都拿到了



如果根本題不相干,真的很抱歉

我只是也有感受,解編算了

別"浪費"國家資源

PS 別說我是國防部的網軍,我甚麼都不是,我只替自己頃吐心聲

我只能說這位退役上將沒搞清楚,修法與精英部隊何干
引以為傲的特戰訓練跟虐待畫上等號?
這些人不都是自願的嗎?我知道之前有些主官會把下面的尉官丟去傘訓,但現在早就沒了
進來時,通通簽一張自願切結,照表操課,誰能耐你部隊何
爬花崗岩,泡塞水,傘訓刺屁股摔水溝掛樹頭,既然是自願就沒什麼好機機歪歪,還扯到軍心,倉促修法不得操練
我說總長和司令啊!加油好嗎?
同意啊
趕快廢了吧
浪費那麼多錢
誰也不敢打,誰也打不贏
留著有什麼用
abcpanadol wrote:
退役上將接受《中國時報》採訪時指出,如果兩棲偵搜大隊士兵不滿訓練,到地方法院控告連長,連長也以士兵不服命令、抗命提告,那軍隊訓練還要不要進行?法官如何判斷是凌虐還是訓練?

請回答

這個部分在檢察官就會簽結了, 應該不會上到法院.

這種是是而非的理論與問題, 竟然自己還想不出來.
還真是好騙.

特種部隊訓練是採用自我鼓勵, 團體榮譽, 激勵個人接受挑戰.
隨時可以放棄退出, 哪來凌虐?

真的有這樣的事實, 就是請檢察官偵辦.
也不會像軍檢搞得烏煙瘴氣.

這種將軍不敢用真名, 還敢每個月領我們退休俸, 我真的吐血阿....
軍法沒有廢
酸民要先做功課喔
而且不只是洪案
軍中冤案太多了
軍檢跟軍法院的表現
實在跟一般法院差太多了
雖然一般法院也有恐龍法官
但至少可以不被黑起來

啾哥哥 wrote:
反正以後長官敢命令部屬,就告你毀謗,颱風天敢叫我去救災,我就告你違反勞基法,晚上站崗要加班費,如果最後變這樣,不如軍隊就不要廢掉好了,反正長官整天跑法院,沒時間帶兵,把國防預算省下來,多好,反正打也打不贏,


只有不長進的志願役才會需要靠軍法帶兵

啾哥哥 wrote:
反正以後長官敢命令部...(恕刪)


看到標題就想給你讚,等點進來看到內文.....呀你怎麼不做功課!!!這樣要怎麼認同你呀

ryuse wrote:

鄉民似乎都普遍認定.現在台灣不要養軍


先去對案問問習老大,對於武裝統一的概念,再來討論吧...
race6061 wrote:
台灣部隊人太多,質太爛
星星泡泡滿天飛,但都是沒用的米蟲
卻吃掉國防大筆預算
應該朝向量少質精的方向建軍


沒錯,國軍確實已朝著量少質精的方向建軍,
所以才有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之精簡兵力的措施,
基本理念是不影響戰力、精簡人力、提高火力。

但沒料到的是:100隻米蟲,精簡之後,剩下的20隻還是米蟲...
以目前軍中的裝檢制度、料件撥補,再怎麼好的武器,也只會放著爛,甚至失蹤...
計畫是寫得是嚇死人,執行情況卻笑死人...
這才是國軍要檢討的地方。

hittaku0413 wrote:
沒錯,國軍確實已朝著...(恕刪)


原來2x萬部隊都是米蟲,真多阿
解散好了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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